本报讯(记者张燕)6月3日,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推进科学立法专项小组首开会议,分解科学立法专项工作任务。
针对目前地方立法中存在的较注重追求法律文本形式上的完整,喜穿靴戴帽、倡议书和宣言式较多、忽视法律的切实可用和可操作性等现象,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要求科学立法专项小组,切实加强改进立法工作,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完善立法项目的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进一步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立法专家顾问作用,开展立法协商,推进立法协商常态化。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同时建议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4105”行动计划,强化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立法,今年安排立法项目40件,审议16件、预备审议和调研论证24件,年内选择1件法规开展评估。
推进科学立法专项小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表示,不折不扣地完成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胡连松说,立法是推进法治中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理政,建设法治安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须立法先行。推进科学立法专项小组充分认识到推进科学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切实在立法中体现百姓意愿,反映安徽要求,创新立法思路,改变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