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出门先用手机预约叫车服务,还能享受网约车服务公司提供的各种优惠,打车费用比起出租车较为简省。滴滴快车、优步等网约车系统在省城合肥登陆,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多样化选择。但是也有市民在接受网约车服务时遇上难解的问题,甚至起诉到法院。6月22日,记者获悉,合肥市民吴先生认为优步专车在运输服务结束后抬高路费,不经顾客确认自动从其支付系统扣款,既是欺诈也造成支付系统的不安全。于是起诉到法院,讨个说法。据悉,网络约车平台开展以来,打车平台与顾客发生诉讼在我省尚属首例。
据吴先生回忆,今年3月,优步在合肥全面开展业务,并推出对用户的三折优惠方案,通过优步的广泛宣传和朋友介绍,自己下载并安装了优步软件的安卓客户端。3月5日,自己因赴朋友之约,使用优步的打车网络平台,在线预约了出租车。当天17时18分上车,于17时46分到达目的地,用时共计28分钟,行程共计11.91公里。按照优步打车平台的消费金额计算方式:总费用=起步价(0元)+0.35元/分钟+1.8元/公里,计算结果应为31.245元。根据该平台对于用户三折的优惠待遇,所以吴先生以为自己应该支付9.37元。但是吴先生发现,下车后,自己的手机便收到提示,优步给出51.08元的车费结果,扣除25元优惠,直接从其支付宝账户扣款26.08元,此金额不仅相距甚远,而且未经吴先生确认,直接扣除。
吴先生认为,优步的行为构成欺诈。
吴先生称,自己在被扣款后,就向优步系统反映,但是优步认为没有出错,而且随后强行删除了其注册账户和一切相关信息。吴先生指出,优步这一举动属于单方终止自己的软件使用权以及删除账户,实质就是违法拒载。
据查,香港公司Uber(Hong Kong),Limited在上海是登记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雾博”),同时,通过VIE协议(在国内被称为“协议控制”,是指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的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的业务实体)控制了吾步(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吾步”),运营Uber的中国业务。雾博公司在今年初在合肥成立了合肥分公司,发展在合肥的网络打车业务。
吴先生以上述三家公司为被告,起诉要求共同退还自己运输费用26.08元,并赔偿自己500元。
目前,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已经立案,将于近日开庭。
(潘亚慧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