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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鞋洗后褪色消协调解更换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7-11 14:08:39

池州讯 日前,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陶先生一双刚买的价值520元某著名品牌球鞋,沾雨洗后即褪色,在贵池区消费者协会池口消协分会调解下,经销商为陶先生更换了一双新鞋。

6月30日上午,陶先生拎着一双球鞋来到贵池区消费者协会池口消协分会投诉,称其几天前在池州市某品牌鞋店花了520元买了一双球鞋,仅仅穿了三天,因为下大雨弄湿,回家他就将鞋洗了,没想到晒干后鞋面天蓝颜色全部褪掉,变成现在这种灰不溜秋的样子,十分难看。陶先生找到该店老板要求换一双另外款式的鞋,老板不同意。陶先生据理力争,老板却发火道:“宁可补偿你100元也不能给你换鞋。 ”陶先生不同意要那100元补偿,坚持要求换另一种款式的鞋,恳请消协组织为他维权。

池口消协分会工作人员仔细察看了这双鞋和购鞋票据,当即带着消费者驱车来到该鞋店,将这双鞋与店里同款鞋的颜色进行了比对,确实褪了色,证实了消费者陶先生的投诉情况属实。

根据《消法》第23和24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池口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向该店老板宣传了以上法律条款,建议老板道:“消费者投诉的情况符合事实,诉求合理合法,你应该依法办事,给陶先生换一双价格等同的其它款式的鞋。 ”对消协分会的调处意见,店老板很是不悦,要求考虑考虑再做决定。之后,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又两次打电话对店老板进行劝导说服,最终该店为陶先生换了一双价格相同的另一种款式球鞋。
马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