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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民事行政监督新常态 我省检察机关亮出服务民生成绩单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7-14 15:30:21



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 7月13日,在首个“民行检察集中宣传日”到来之际,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5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截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处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申请监督案件2362件,经审查依法提出抗诉24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011件,行政机关已采纳932件。

依法履职抗诉守护公平正义

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实现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程序。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高度关注群众利益诉求,优先办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社会保障、劳动争议、教育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

何某夫妇就通过申请检察监督保住了自己的房子。 2002年,何某夫妇以2.5万元的价格从就职单位路桥公司处购买了一套旧房。本来安然无事,但到2010年房屋拆迁时,原房主梁某却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为其所有。原来,当年路桥公司在重新分配房屋时,梁某虽然交出了住房及房产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此案经过法院两次审理,均判决房屋属于梁某所有。何某夫妇不服,申请了检察监督。

为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意识,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再审后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撤销了原判决,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

在办理民行案件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还注意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今年初,省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对民事裁判结果申请监督案件中,发现再审改判有理而原审裁判明显不公,背后可能隐藏着审判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省检察院遂将案件线索交马鞍山市检察院侦查,发现原审法院3名审判、执行人员在该案的审理和执行中涉嫌受贿、枉法裁判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此案目前已经侦查终结。

支持弱势群体打造“民生检察”

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中,各地检察机关十分注重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积极运用支持起诉这一方式,努力打造“民生检察”。一年多来,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47件。

2015年,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帮助103名农民工成功追索劳动报酬。宣城某服饰公司自2010年起,不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截至2014年春节前,共拖欠陈辰美等103名缝纫工劳动报酬合计230余万元。陈辰美等人多次讨要,该公司却表示已濒临破产,无力支付。宣州区检察院收到求助后,指导陈辰美等人收集、整理证据,并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检察机关的大力帮助下,法院判决支持了陈辰美等人的诉讼请求。目前,大部分劳动报酬款已执行完毕。

查纠违法行政挽回国家损失

监督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也是民行检察的工作范畴。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是依法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但在实际中,行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乱作为、不作为。

明光某街道办事处低保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对常年在外无法联系、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的人员,仍给予低保待遇。明光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经调查属实,遂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监督纠正检察建议。街道办事处立即整改,对全部低保对象逐一复查,共清理出28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全部予以取消。

阜阳市检察机关在对食品药品领域开展的督促履职专项活动中,共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7件,涉及催收罚没款金额139.46万元。全椒县检察院针对刑事诉讼被告人柯某等5人污染环境一案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依法履职,追回环境保护修复资金250余万元,该案被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提名案例”。
本网记者  袁中锋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