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8月28日即将迎来《人民调解法》颁布6周年,这6年,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合肥作为安徽的省会城市,紧紧围绕“平安合肥”目标,按 照“以大队伍抓稳定、以大防控保平安、以大调解促发展”的思路,精心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使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更有群众性、专业性、联动性、针对 性、实效性,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高标准高起点建章立制
2011年,合肥市综治委出台了 《关于构建合肥市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合综治委〔2011〕26号),2012年,合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 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大调解工作走上科学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为确保大调解机制高起点、高标 准、高效率建成,合肥市综治委成立了由综治办、司法局、中院、公安局、法制办、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的矛盾纠纷化解协调中心。紧随其后,各县市区相应建立县级 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和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各乡镇(街道)也普遍建立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和司法行政服务站。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也开始遍地开花,全市共建立各 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83个,425名专职人员专门从事调解工作。
完善大调解机制,重在资源整合,贵在部门联动。每年年初,合肥市委、市政府与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全面规范和确认了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大调解机制建设的职责任务,形成合力。
密织网络实现立体覆盖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在合肥,这并不是一句妄言。目前,全市已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在各级楼宇、商圈、旅游区、集贸市场以及行政接边地区也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也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合肥市先后在各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设立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与派出所联手,创新推出“警民联调室”;各县市区医患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和“警民联调室”实现全覆盖。
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030个,人民调解员13006人,基本形成了以两级调处中心为主导、以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
主动出击延伸调解触角
矛盾纠纷的调处重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和超前介入、抓早抓小。为此,合肥市将调解触角延伸,既开展“坐堂式”调解,又深入一线进行“现场式”调解,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灭火式调解”和“防火式调解”齐头并进。
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采取全面排与重点排、块上排与条线排、滚动排与定期排、内部排与外部排、干部排与群众排相结合的方法,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份,全市各级调委会受理案件49000起,调解成功48456件,协议涉及金额170亿,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被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