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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微博违法募捐将被追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9-01 15:11:12

合肥召开贯彻落实《慈善法》新闻发布会

微信微博违法募捐将被追责

本网讯 如今,不少人遇到困难,喜欢在网上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发起个人募捐活动,期望得到好心人的帮助解燃眉之急,有些个案经过转发后很快能筹集到相应款项。 8月30日,记者从合肥市学习贯彻落实《慈善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下称慈善法)下月起正式施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通过微信、微博求助筹款将被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甚至罚款。

记者从会上获悉,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合肥市各级共接收慈善捐赠款物2.3亿元,受益群众3.37万人。目前,合肥市冠名慈善基金12家, 9个市县区建立慈善协会,各乡镇、街道设立“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基本形成了覆盖广泛的慈善组织网络。

现实中,经常有人在微博、微信或者网上发起公开募捐,然而根据《慈善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合肥市慈善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慈善法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退还捐款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此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遇到困难如何求助筹款呢?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公开定向或专项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同时,对于想在网上募捐的个人,民政部门正在核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网站,将在稍后时间予以公布。

男子扮“知乎女神”骗捐24万元、女子谎称父亲在天津爆炸中身亡骗捐近10万元,遭遇骗捐后如何讨回公道?记者得知,新实施的《慈善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除了骗捐外,有些个人或者单位许下捐款承诺,后又迟迟不兑现,这种言而无信的行为,今后要小心了。合肥市慈善协会工作人员解释说,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具体而言,捐赠者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款的;捐赠财产用于包括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救助自然灾害等公益活动,慈善组织和其他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对于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记者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