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在社区服刑期间,还能够自己创业,靠自己的双手让生活更美好。 ”近日,社区服刑人员吴某充满期望地对黄山市屯溪区司法局阳湖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吴某,男,现年33岁,初中文化,因非法拘禁罪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矫正初期的他,性格内向孤僻,情绪急躁,生活消沉,法律观念淡薄,对司法所的监管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对家庭、社会极度冷漠。经过多次的谈心了解得知,吴某之前是做销售行业的,于是建议他在屯溪这边继续做他的本行,这样工作起来也比较方便,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及时咨询。他听了司法所的建议后,开始做起母婴用品销售。一年多的时间业务做的非常出色,拓展到外地,但是规定不能出本地,他还自己招了一个人专门负责到外地送货。前段时间他告知司法所想开个门店,于是司法所又帮助他联系工商部门为他办理了营业执照。
自从有了工作之后,吴某有明显的改变,又重拾了往日对生活的信心,变消极为积极,变自卑为自信,一心回报社会。在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性劳动的日子,吴某走到最前面,脏活累活抢着干,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常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