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8日,记者获悉,六安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刘明忠(正处级)受贿一案,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明忠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一审判决后,刘明忠没有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1952年9月出生的刘明忠,在2002年3月开始担任六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2009年10月间退居二线任调研员,2012年10月正式退休。在退休两年多后,刘明忠因涉嫌受贿罪被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经法院审理查明,刘明忠共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8万元、购物卡17万元和30克金条一根。刘明忠的受贿行为是与两个招商项目有关。东方金河公司开发的皖西大戏院地块是六安市委宣传部的招商引资项目,市委宣传部指派刘明忠负责联系企业。为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拆迁和缓缴土地出让金等难题,刘明忠召开了开发企业与被拆迁单位的协调会,并向市领导反映开发企业的资金困难问题。为感谢刘明忠给予的支持和关照,在2009年至2010年间,东方金河公司投资人张某单独或安排企业员工先后共送给刘明忠现金13万元、购物卡9万元。2010年底,陆某接任东方金河公司董事长后,刘明忠曾提出要一部分工程给其亲戚做,但陆某没有答应;后该公司又把配给刘明忠使用的车子要了回来。担心上述两件事得罪了刘明忠,同时考虑到刘明忠在项目前期运作中出了不少力,陆某安排手下员工在2011至2012年间3次共计送给刘明忠购物卡8万元。除收受上述两名行贿人钱财外,在六安金领欢乐世界招商引资项目中,作为宣传部委派的联系人,刘明忠先后3次收受六安金领欢乐世界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唐某所送的现金5万元和30克金条一根。案发后,刘明忠退缴了全部涉案款物。
案件庭审中,刘明忠提出其收受张某的现金、购物卡,系其在东方金河公司兼职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对此,法院审理认为,刘明忠虽退居二线但仍是代表宣传部联系企业,其所实施的协调等行为属公务行为。 (记者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