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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聚合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10-12 14:41:30


本网讯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其中也包括涉罪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9月22日上午,12名驻云南全国人大代表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视察该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新路径。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于2006年5月,集中管辖合肥市市辖区内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孝峰介绍。近年来,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将未检工作从最初的“捕诉防一体化”,逐步向“捕诉教监防一体化”拓展,凡涉及未成年人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帮教、监督、预防等工作全部由未检部门负责,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在不捕不诉宣告室,潘孝峰告诉代表们,今年1至8月份,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2件287人,其中不批准逮捕47人、不起诉9人,不捕率约为50%、附条件不诉和相对不诉率约为5%,不捕、不诉率均高于成年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2015年包河区检察院建成了我省首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目前已有千余名师生到基地参观教学。“这肯定比在教室里上法治教育课的效果要好上很多。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德宏州台办主任杨艳说。

为构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大格局,包河区检察院与共青团合肥市委签订《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合作协议》,共同组建心理咨询队伍;委托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该院还在合肥常青机械有限公司、合肥顶点食品有限公司两个爱心企业设立“观护基地”,为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的“三无”(本地无户籍、无固定住所、无收入)未成年人免费提供食宿和培训,监督并帮助他们平稳度过帮教考察期。“挽救教育失足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包河区检察院将多部门和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吸纳进来,形成挽救合力。这既展现了检察机关不就案办案的担当精神,同时又有创新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金玲说。
(记者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