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银行金融业支持经济发展情况
建议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
银行金融业如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日前,省十二届人大第三十三次常委会为此听取和审议了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关于金融支持我省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审议和专题询问显示: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银行业监管机构,扎实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了系统风险,维护了区域金融安全稳定。但同时依然存在着银行业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服务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现有金融政策落实不到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等问题依然突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仍存诸多不足。
资金流向“脱实向虚”
贷款门槛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由来已久,成因复杂。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一项调研表明,银行资金流向“脱实向虚”,银行资金不能顺畅流向实体经济,新增贷款70%左右流向房地产;对贷款抵押物,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倾向于以容易变现的固定资产为主,农村“三权”、企业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抵押由于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大多数等不到银行有效支持;且实物贷款抵押率偏低,很多企业反映,有的银行贷款抵押率仅有50%甚至更低,达不到预期融资效果。
调研还发现,一些金融机构虽然开展了一些诸如“过桥贷”“税融通”“政银担”等金融业务和服务,但产品利用率不足,体量偏小,各地执行力度不一,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受益企业有限。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享受不了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一般均上浮40%~100%,有的还外加第三方担保公司费用及保险公司保险费,使融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限长。国有大型银行从贷款申请到发放普遍要2个月左右,其他银行也要1个多月,严重影响企业贷款时效,特别是对季节性、周期性要求较高的农业企业和订单企业,影响较为明显。
社会诚信不足制约企业融资
银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一些银行业和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不足,日常监管中对违规问题查出不够,重查轻处,监管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在服务中,部分银行金融机构过于关注风险防控,加上社会上诚信度不高,据介绍,随着非法集资等案件数量上升,民间融资风险加速向银行体系传递,我省信用风险由以往“小额、零散、个案”向“大额、集中、圈链”演化的压力增大,而随着“僵尸企业”清理,“三去”工作推进,隐性信用风险将继续加大,不良贷款加速暴露,局部地区逃废债现象明显,一起地方通过“假破产、假重整、假合同”等手段,逃废债务,不仅损害了地方整体信用环境,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和支持,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也更加制约了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建议:“一企一策”多措并举
针对审议和专题询问中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各级政府和银监机构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引导,多措并举,实行“一企一策”,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信贷业务流程,根据企业的季节性生产和订单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还贷续贷期限。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规范金融秩序,整治非法集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逃废债务的惩戒力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守信企业和个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议实行信贷倾斜政策,提高其信誉贷款额度,以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强化银行金融机构的自身建设、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非现场监管的前瞻性和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省人大常委会还建议,各级政府和银监机构要加大对各项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应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政策落实责任清单,切实打通银行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每一项惠民优惠政策都能落地生根。
·本报记者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