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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法治政府评估全国第六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11-02 16:14:04

合肥市政府法制办昨详解报告分析优势短板

本网讯 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全国法治政府评估中,合肥从2013年的第19名逐年攀升,今年跃居全国第6、中部第1。该项评估的含金量究竟有多高?评估中合肥市政府哪些指标得分较高?又有哪些方面失了分? 11月1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为这些问题逐一找到了答案。“该项评估是在被评估对象不参与、不提供任何材料的情况下,完全由第三方组织的专家、学者等进行的独立、客观、公正、专业评估。从被评估的城市和评估方式方法来看,含金量还是相当高的。 ”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吴昌文说。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启动了“中国法治政府评估”项目,该项目也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首次评估共有全国53个较大市,合肥市排名第19名。2014年,评估对象扩大到100个市级政府,合肥排名第15名,2015年合肥排名第13名。

评估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共设置9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72项三级指标。9项一级指标中反映“客观评价”的有8项,包括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1项反映“主观评价”的指标为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10月30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发布《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合肥市跃居第6名。报告对合肥市评价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批样板城市之一,具有在全国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潜力。 ”在9项一级指标中,合肥市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排名第2,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方面排名第4。近年来,合肥市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有诸多创新之举。例如,今年该市在全省率先探索“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制度,政府制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情形外,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方面,合肥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市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常态抓的运行机制。同时,建立对非经人大任命的市管干部拟任人选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除此之外,首创群众公议制度、引进第三方立法后评估机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97.3%等工作,均成为合肥此次法治政府评估的主要“得分点”。

评估彰显了合肥在法治政府建设的优势和长处,同时也暴露了其存在的短板。此次评估,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指标,成为了合肥的“失分点”。为补强短板,合肥在未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精细化”之路,其中包括制度设计的精细化、行政决策程序的精细化、权力监督环节的精细化以及考核指标体系的精细化等。 (记者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