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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村官贪腐被中纪委通报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11-17 15:24:04


本网讯 村干部,本应带领村民勤劳致富,却因一时贪欲,身陷囹圄,既辜负了村民们的信任,也让家人蒙羞。去年12月14日,凤台县关店乡幸福村党支部书记童刚因贪腐被中纪委作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1月9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童刚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违法所得87万余元,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1年间,童刚利用任幸福村村主任、村支部书记职务之便,非法侵吞该村苗庄公墓塌陷补偿款130055元。在该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项目中,通过上报虚假材料、直接侵吞等方式,套取并非法占有国家土地复垦资金74万余元。

法院认为,童刚在担任凤台县关店乡幸福村村主任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其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幸福村土地复垦项目中上报虚假房屋拆迁名单,套取土地复垦资金74万余元,并将其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其担任凤台县关店乡幸福村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将丁集煤矿赔偿其村集体土地赔偿款130055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实行数罪并罚。童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万其明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