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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几宗最”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11-22 14:45:28


近日,随着合肥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合肥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两份规范性文件的相继出台,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有望得到进一步发挥。

作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头雁”,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后的表现尤为值得期待。因为这是一支勇于承担责任与使命的队伍,自1996年12月组建以来,他们始终把保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的重任扛在肩上,一次次用智慧和汗水帮助贫弱者讨回公道和正义;因为这是一支倾情奉献屡有创新的队伍,他们先行先试、勇开先河,多次在全省推出便民利民的率先之举,为贫弱群体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维权先锋”是怎样练成的?他们有哪些维权“秘笈”?本报采用删繁就简、化整为零的方法,梳理出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中的亮点与特色,盘点出“几宗最”,带您一睹为快。
一、覆盖最广泛

从城市到农村,从社区到监区……为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寻求法律帮助,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精心织就“半小时法援服务圈”。

健全网络。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四级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升级改造连通全市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工会、残联、侨联、妇联、民委、高校、律所以及驻肥部队等部门、行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378个。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以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搭建了一座密切党和政府与困难群众联系的“连心桥”。其中,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法援工作站的“所站一体”模式,预计年底在全市市属156家律所的建站率就能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横向协作。联合公、检、法出台《合肥市刑事法律援助实施细则》,明确刑事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流程和责任,规定公、检、法、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的职责。联合市总工会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出台《合肥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法》,扩大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提高办案补贴,依托职工调解帮扶中心开展职工维权工作。与安徽同行身心障碍者发展中心、安徽残疾人互助论坛、合肥市春芽残疾人互助协会、合肥天天向上特殊早教中心等公益组织合作,开展形式丰富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活动。联合市建委、人社局、安徽电视台深入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与市民委密切协作,出台《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外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相继为在肥满族、藏族等聚居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和谐。

纵向联动。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与法律援助站点发挥“一站式对接”的优势,全面推行“援访对接”、“援调对接”、“援诉对接”机制。精选优秀律师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驻点服务,安排具有医学背景的律师驻点医调委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将服务平台前移,方便需要司法鉴定和公证援助的群众在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直接办理申请手续。选派优秀律师到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信访接待中心、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值班,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
二、申请最便捷

通过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资源,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升级版”,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服务。

线下窗口服务全方位。 2015年,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建成合肥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和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同设在合肥市司法局一楼大厅。新建的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履行日常管理职能,设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和综合服务四个咨询接待台,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称互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模式。同时,在两个接待大厅增加LED屏、自助饮水机、宣传架等设施,宣传册架内放置各类法律服务宣传册,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业

务指南,法律常识,特殊人群

办事指南等。相关服务内容、

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同时在LED屏滚动播放。

线上网络服务零距离。推行“互联网+实体窗口”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从来电、来访咨询,到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结案全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大大缩短了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时空距离,为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极大便利。同时,积极向合肥市政府争取将司法行政有关服务事项纳入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同步建设,法律援助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2015年下半年,合肥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在城区352个社区试运行,通过该平台,法律援助下沉到社区办理,实现零距离服务、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形成与便民服务窗口、“12348”专线协调互补的服务模式,全市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数据均可通过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三、机制最完善

不墨守成规,不满足现状,善于学习、敢于变革,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建立了一系列便民利民长效机制。

实体服务平台规范化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五统一”标准(标牌、流程、范围、台账、联络员)进行建设,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六有”,即“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标牌、有制度、有工作台账”。所有法律援助中心均配备必要的办公和便民服务设施,并在醒目位置将工作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承诺及监督方式等统一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志愿律师服务专业化创新机制。根据专业特长,对志愿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组建值班志愿律师库、刑事案件志愿律师库、婚姻家庭案件志愿律师库、交通事故案件志愿律师库、工伤案件志愿律师库、劳动合同案件志愿律师库、信访接待志愿律师库和媒体专栏志愿律师库等八个团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安徽致诚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安徽惠民法律援助维权中心两家民办非企业法律援助机构的专业优势,专门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和职工维权案件,受到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领导充分肯定。

法援服务质量动态化监管机制。从源头、过程、结果、效果四个方面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严格监控法律援助受理关、审查关、指派关、办理关、归档关,对办结案件全部进行等级评定,逐一审查,并与办案补贴挂钩,确保案件合格率100%。一、咨询服务阶段实行首问告知制度,2011年底,中心在全省首家推行首问告知制。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律师在接待当事人咨询时,须询问当事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首先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指导当事人办理申请手续。二、案件受理阶段实行点援制。 2008年,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点援制”。由受援人自主选择援助律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困难群体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由于赋予受援人选择权,此项制度广泛受到认可和肯定,在全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广。三、案件办理阶段推行听庭评议制度。法律援助机构组织评议团参加案件庭审,对法律援助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进行现场打分,作出书面评价意见,并依据评议结果对律师给予通报表扬或批评,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案件归档阶段实行电话回访制度。由专人通过电话回访受援人,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服务是否满意,承办人员是否有违规行为。通过这种与受援人的直接沟通,实现对承办人员的监督,促使承办人员在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做到尽职尽责,不敢懈怠和敷衍。
四、队伍最给力

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没有一支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的法律援助队伍,是难以胜任这样神圣的职责和使命的。为此,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抓队伍建设入手,以应援尽援为目标,努力提升法援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多年来,对于中心工作人员,注重“德、业、理”同步强化,采取“三结合”的方式,一是坚持常态教育与模范引领相结合,强化队伍的职业操守;二是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强化队伍的业务能力;三是业务研究与指导办案相结合,强化队伍的理论水平。

法律援助离不开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中心想方设法统筹运用律师资源,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知识纳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面试范畴,提升了新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安排申请执业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扩大了人力资源储备。积极引导新执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了一套“传、帮、带”的工作机制。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实施考核管理,淘汰责任心不强的律师,保障了咨询接待质量。仅今年上半年,中心就收到受援人送来的锦旗10面。

通过鼓励、引导、规范,合肥市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律师积极性高涨、受援人满意度增强、法律援助管理顺畅的三赢局面。
五、服务最贴心

12348是合肥市民熟知的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为提高热线接待咨询能力,方便群众上门咨询,中心建立了全市统一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形成1个市级平台和9个县(市)区级平台同时接待咨询的梯级多点服务模式,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延伸到县(市)区,让12348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贴身法律顾问。

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中心迅速反应,从执业满3年以上、具有刑事案件办理专长的律师中筛选了65名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志愿律师,成立刑事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保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素质,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能力,确保受援人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刑事法律援助。

每到岁末年初,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都会成为冬季里的一股暖流。中心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团,进行业务培训,让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农民工维权律师帮助农民工快速维权。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外进行宣传,在火车站广场开展“为了农民工兄弟—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平时,农民工维权工作转化为常态,为农民工维权开启绿色通道,对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的案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尽量在年底农民工讨薪高峰前将纠纷处理,避免矛盾累积升级。

另外,中心还推行法律援助上门服务,进一步完善预约上门服务机制,使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00余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78000余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00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94亿元,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涌现出很多典型维权案例,帮助事故受害人熊某某获赔113万元、为被打伤的82岁抗美援朝老兵马大爷讨回公道、帮助爱人因医疗事故不幸身亡的王某解决医患纠纷等等。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真正做到了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成为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块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