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今年50岁,是铜陵市义安区西联乡人, 2005年11月起被铜陵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安排从事仓库化肥装卸工作,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年1月1日,钟某在装货时,不慎从车子上摔下,导致右根骨粉碎性骨折。钟某后被送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期间,该公司未支付任何费用,并停发了他的工资。事后,该公司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拒不为钟某申报工伤。
钟某家中经济状况很是困难,此次受伤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钟某多次向该劳务公司索要赔偿均遭推托。无奈之下,钟某来到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区援助中心经过审核后认为钟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迅速指派安徽沿江律师事务所张绪贵律师承办该案。
接受委托后,张绪贵立即与钟某取得联系。经过深入交流后,张绪贵认为,钟某一直在该公司上班,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张绪贵掌握了大量的有效证据,随后向郊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赔偿诉讼。
近日,经郊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支付钟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万元。
徐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