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8日,黄山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张文明受贿一案,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文明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同案的被告人郁金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今年58岁的张文明曾任祁门县委书记,其与郁金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便相识。今年42岁的郁金系黄山龙恒汇金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其父亲曾是张文明的老领导。这对好友长期相处下来,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张文明为郁金提供权力保护伞,郁金为张文明收取好处并提供“管家式”的贴心服务。行贿人徐某打算在祁门县建一座加油站,但因不符合规划而被管理部门拒绝。后徐某通过关系找到郁金,希望通过郁金获得时任县委书记张文明的帮助。因此事违规,张文明起初并没有同意。后郁金多次找张文明,表示已和对方商量好并能拿到好处费。最终,张文明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办理,郁金从徐某处拿到100万元的好处费。
张文明任副市长后,两人的配合更加“默契”。倪某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为调整土地规划,倪某多次找分管国土、城建的副市长张文明,要求其把该地块提交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为此还送给张文明60万元现金。张文明不仅没有答应帮忙,还将60万悉数退回。后倪某获悉郁金和张文明的关系特殊,于是便找到郁金。倪某先给郁金60万元,约定事成之后再付60万元。后在郁金的请求下,张文明帮忙将事情办成。因此事拖了近两年,倪某后来并未再付给郁金60万元。在张文明任县委书记和副市长期间,两人类似的合作各有3起。在6起共同受贿行为中,郁金共收受请托人给予的人民币290万元。郁金通过张文明收取好处,自然也需要向张文明“有所表示”。张文明小到买衣服、住宿、美容等费用,大到购房款、装修款等都是由郁金买单,前后共花去100余万元。
除与郁金共同受贿外,张文明还有两笔单独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新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黄山徽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某提供帮助,收受两人钱款的同时,向黄某索要住房1套、向崔某索要住宅2套。3套住房及钱款共计110余万元。
查丹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