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持刀砍伤两人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到杨庄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5年11月14日深夜,报案人杨某通过110报警,称其和两名朋友被人砍伤。
接警后,杨庄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经查,当天晚上报警人杨某与其朋友张某、石某等人在杨庄矿工人村某碳锅店和何某在一起喝酒,喝酒的过程中何某因琐事与杨某等人引起争吵,后何某持砍刀将张某和石某砍伤,之后何某迅速逃离现场。12月1日,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鉴定,张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石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何某一直在逃,杨庄所民警多次做何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宣讲法律,终于达成何某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记者 杨健祥 通讯员 王芸 魏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