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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弱势群体援助担当正义——阜阳市2016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侧记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12-20 14:47:46




阜阳市“法律援助帮农民工维权春风行动”法律咨询一瞥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程曙光在市法援工作会议上做报告

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家章带队到县(市、区)开展案件评查


刑事法援工作联席会议


法援业务研讨


法援业务宣传

□张明余程贯宇

“法援之门为民开,有理无钱请进来”。日前,阜阳市区居民马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个劲地夸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好。

今年初,马女士因一次交通事故,身体造成八级伤残,但在残疾赔偿金等相关事宜上与对方一直达不成协议,作为身有伤残的离异单身女子,她顿时茫然不知所措。去律师事务所找律师代理,开价都在好几千,对于马女士来说感到很吃力。后来,她听说市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能帮助残疾人免费打官司,她带着希望找到了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并为她指派了资深的律师,后在律师的多方努力下,该案很快得到圆满解决。

马女士通过法援维权只是阜阳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一个缩影。据阜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家章介绍,今年以来,该市八个县(市、区)及市法援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00件,超额完成年初计划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法律层面的精准扶贫……
保障先行

推动法援工作良性发展

今年是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的开局之年,为确保民生工程规范、有序开展,年初,阜阳市司法局全面调研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状况,重点是各单位案件受理情况,案件质量办理情况,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基础。

一是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 3月12日,该市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就民生工程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深入学习省司法厅下发的案件质量标准文件,对法律援助的办案规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司法局每月梳理汇总民生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按月通报工作进度,约谈落后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出台《阜阳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为依法、规范开展好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回应民生诉求,强化政府责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及《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阜阳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相继印发了《阜阳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阜阳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文件汇编》等文件资料。

三是出台《阜阳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阜阳市司法局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阜阳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系列文件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补贴,激发了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四是出台《阜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阜阳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协调组的通知》。为在全市司法系统形成分工负责、全力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署印发《阜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阜政法〔2016〕第40号)、《关于成立阜阳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组的通知》(阜政法〔2016〕第41号)。
用心谋事

提升法援服务民生能力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专项督查。为发现并解决各县(市、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有序开展,根据《阜阳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文件要求,4月27日-5月5日、7月18-26日,阜阳市司法局抽调法援科、律公科专人组成督察组在副局长王家章的带领下开展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专项督查活动。

二是开展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专项业务培训与扩大法援宣传并进。为使全市各项目实施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依法、规范做好全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阜阳市司法局专门开展了相关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首先是律师宣誓培训。 5月15日上午,阜阳市司法局在阜阳行政学院大礼堂举办市直及三区律师集中宣誓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5月20日,该局又在阜阳市委党校组织全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副局长王家章以“依法依规,高质量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题目,通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意义、案件受理范围、案件办理流程、案件质量管控等方面对该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业务开展培训。其次是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与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为做好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与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开展,使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努力推进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圆满收官,11月25日-26日,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与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各县(市、区)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直党员律师、各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人民监督员、各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各公证处负责人计3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活动由副局长王家章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曙光参加开班式并作讲话。程曙光局长从“高度重视、严明纪律、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实现法律服务工作新跨越,全力推进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圆满收官,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四个方面对本次培训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创新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为了提升宣传水平,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落实到基层,阜阳市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程曙光为组长,以副局长王涛、王家章、王海燕、张玄,政治部主任王晓峰为副组长,市局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杨守清、法制宣传科科长李红岩、律师公证管理科科长王丽丽为成员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在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中,通过组织律师进社区、村镇开展义务法律援助咨询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城市广场、街头、集镇、工地、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结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回访千名法律援助受援人活动,组织专人对今年以来办结的法援案件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率,利用农民工回乡收麦时机,通过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手段,宣传全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有关内容,宣传农民工务工维权法律常识,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以法律援助联络员常识为主要内容组织了2期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为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培训1-2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加大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墙绘等宣传手段的力度,积极探索微信、微博等新兴平台的运用,及时更新本级法律援助网站的工作动态。各县(市、区)每月至少上报一起优秀案例,经市司法局评选出较为典型的案件通过《阜阳司法》的平台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健全机制

加强刑事法援工作力度

一是召开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为在全市司法系统形成分工负责、全力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9月26日下午,阜阳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委政法委会议室召开。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处、庭、室)负责人和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程曙光主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峰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立兵的委托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家章所作的对《阜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阜阳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协调组的通知》两份文件的起草说明。为使文件更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会议围绕这两份文件展开座谈,市检察院公诉处、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律师代表纷纷发表了相关意见。

王峰代表市委政法委作了重要讲话。王峰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非常重视,王峰从“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找准症结,重点突破,努力提高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力促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三个方面对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精准的工作方式和目标。

程曙光要求市司法局会后将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合并吸收,尽快将这两份文件下发。程曙光希望与会各单位深刻理解王峰的讲话精神,传达好、贯彻落实好。程曙光要求与会各单位严格按照即将出台的文件要求,不等不靠、多策并举,努力开创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平安阜阳、和谐阜阳和美好阜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提请市委政法委召开第二次全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为了解各单位对《阜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阜阳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协调小组的通知》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各单位在实际执行两个文件中遇到的问题,12月9日下午,阜阳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家章主持,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9月26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阜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阜政法〔2016〕40号)、《关于成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组的通知》(阜政法〔2016〕41号)两个文件的执行情况。

会议听取公、检、法、司机关在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各单位在实际执行两个文件中遇到的问题。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程曙光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程曙光指出,提高认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全市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程曙光要求与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本系统内的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文件的执行力。

三是看守所工作站实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常态化。 6月15日,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正式进驻阜阳市看守所便民服务大厅,确保在押人员亲属及时获取法律援助服务。进驻以来效果显著,目前值班律师已经接待解答在押人员近亲属法律咨询3700余起,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25件,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在各级法院诉讼中心、检察机关案管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实现律师值班常态化,进一步发挥好专门工作站的职能作用。
注重质量

不断提升法援服务水平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阜阳市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常态化质量监督机制。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已结案件的受援人逐一回访,通过回访掌握案件的办理质量。建立回访质量、信息化同步与办案补贴挂钩的考评机制,对案件质量不合格、受援人回访不满意的案件不发或减发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已结案件的回访结果显示,受援人对办案人员服务的满意率为100%。实行通报制度。制定信息化应用周通报制度和三项指标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县区信息化使用情况及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进行通报,及时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完成工作,推进各项业务工作有序进行。建立案件旁听庭审制度。细化庭审情况评价标准,设定庭审律师着装是否符合要求、收集证据是否全面客观等具体评价内容,做到评价有据可循。今年以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对483件案件进行了旁听,占开庭审理案件的6.5%,并主动加强与各级法院对接,征求审判人员对庭审中法律援助人员表现的意见,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投诉管理机制。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并统一台账,随时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连续14年法律援助办案服务无有效投诉。

同时,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的监督、指导,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业务卷宗抽查活动。共抽查50家律师事务所2015年归档业务卷宗440卷。检查人员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及近年来律师信息化应用要求,对照评分标准检查了抽检卷宗。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和执业较为规范,承办律师能够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收案收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为强化业务卷宗检查的效果,市司法局将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并逐所反馈。为加大业务卷宗质量问题的整改力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档案工作培训会上再次通报检查情况,与县市区律师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县级律管人员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指导的重点,档案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收到了很好的促进效果。

另外,组织优秀案例进行评选。为提高全市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阜阳市司法局及时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12月7日,评选结果揭晓,安徽洪淮律师事务所王文峰等10名优秀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获得表彰。
基础铺路

构筑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一是稳步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阜阳市八个县(市、区)及市中心在2012年全部建成临街一层、办公面积、区域、功能合理的窗口单位,今年以来,部分县(市、区)司法局重新启用办公大楼,部分法律援助中心变更办公地点,目前已全部调整到位,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均高标准达到省司法厅窗口规范化建设要求。如今市、县 (市、区)、乡、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遍布整个阜阳市。在全市基层司法所和市、县 (市、区)两级的工、青、妇、老、残、人武部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和优秀法律服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形成了以市、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法律援助受理点和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村 (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圈。

二是大力推进12348热线建设。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因具有操作简单、即时回答的优点,始终受到群众欢迎,全市接听热线24315件,接听量不断攀升。各中心强化双向互动机制,在解答问题的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引导工作。

三是加强推进法律援助站点建设。一是完善驻法院、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团队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全市各看守所或在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或设立单独的法律援助工作室,工作站具备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除了依托基层人武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又陆续在阜阳军分区、武警阜阳支队、阜阳市消防支队等驻阜团级以上建制部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驻阜部队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涉军维权服务网已然成型。三是在侨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为归侨、侨属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搭建了新的桥梁。

拳拳为民心,浓浓法援情。法律援助工作永远在路上,谈到下一步工作打算时,阜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局长程曙光表示将以中央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指引,继续秉承“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应援尽援”的工作理念,不断把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