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多次收受开发商、包工头送来的现金、金饰、购物卡,甚至体检也让他人买单。在被查获时,家中搜出面值96万余元的购物卡,其中余额还有95万余元未来得及消费。 12月20日,记者获悉,经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安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甘国辉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据了解,甘国辉历任桐城市卅铺镇党委书记、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局长、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法院认定,甘国辉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业务单位、下属单位和部门相关人员贿赂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5万余元、美元15000元、澳元5000元和2480.5瑞士法郎,数额巨大,并为其谋取利益。
其中,2010年至2014年期间,甘国辉先后11次收受个体包工头陈某(另案处理)人民币25000元,购物卡10000元、翡翠手镯1个(价值人民币4880元)、蓝宝石项链1根(价值人民币5880元)、呼吸机1个(价值人民币13000元),冬虫夏草1盒(价值人民币5780元)、燕窝2盒(价值人民币3160元)、体检费人民币48626.92元,共计价值人民币27万余元,并为其在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4年期间,甘国辉先后10次收受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另案处理)人民币8万元、美元1万元、黄金马1个(价值人民币10791.7元)、100g金条1根(价值人民币42000元)、黄金太阳花系列组合饰品1套(价值人民币53750元),共计价值人民币18万余元、美元1万元,并为其在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除了妻子单位发购物卡以外,甘国辉家庭财产中有价值人民币74万余元的购物卡无法说清其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不仅是开发商、包工头,安庆当地的供水、燃气等相关行业的负责人因为工作中需要帮助,也纷纷向甘国辉送去钱财。
2014年8月28日,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依法从甘国辉的住处以及办公室内扣押购物卡共计面值966300元(卡内余额953606.12元)。但是,甘国辉仅能对其中一部分购物卡供述来源。
法院认为,甘国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犯有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退出部分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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