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青阳县纪检监察机关“拍蝇”不手软,正风肃纪不停歇,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微腐败”,释放出铁面执纪、寸步不让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
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针对监督检查和信访初核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好批评教育、函询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早提醒,早打招呼。今年以来,共进行提醒谈话26人,诫勉谈话17人,组织处理3人。
完善制度,扎紧篱笆。先后制定《青阳县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青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作风建设责任清单》《作风建设“十个严禁”》等办法规定,同时,强化制度执行,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远离“红线”。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组织力量不定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今年以来,对6个县直单位和11个乡镇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进行账务明查;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酒桌办公”等各类监督检查15轮27次,对7名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干部职工给予解聘等相关处理。
通报曝光,强化震慑。在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同时,及时对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先后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1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曝光,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
(记者 谢诗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