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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院发布年度十大案例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1-11 15:44:05

举证不足行政机关败诉  车辆涉水保险公司赔偿

合肥中院发布年度十大案例

福建“首虎”因受贿罪获刑13年,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敲诈勒索,环保局处罚“违规排污”公司因证据不足败诉,车辆暴雨中涉水受损也应获得保险理赔……2017年1月1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全市法院十大案例,内容涉及当下热点,从反腐到反电诈,从“民告官”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报特选取典型案例,由合肥中院工作人员针对其中的法律价值和社会意义进行逐一点评。

福建“首虎”合肥受审

【案情简介】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钢利用担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泉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担任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泉州市委书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16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银行揽储、干部职务晋升和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10月至2014年,徐钢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0余万元。合肥中院经审理,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钢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点评】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案是十八大以来合肥中院审理的首起省部级干部受贿案。合肥中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充分保障徐钢及其辩护人依法拥有的各项权利,坚决从严惩处其严重腐败犯罪行为,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震慑预防腐败犯罪发挥很大作用。

 网购信息敲诈家长

【案情简介】2015年9月,被告人王彦忠网购了一批安徽医科大学学生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给多名学生家长拨打勒索电话,王彦忠自称黑社会人员,以学生家长得罪他人,受人之托欲殴打学生家长及在合肥上学的孩子为由,要求30余名学生家长将钱款打到其指定的账户。9月12日上午,被害人王某向王彦忠汇款5000元。之后,王彦忠将这些信息分享给被告人时震。时震伙同杨占清以同样方法意图敲诈未果,同时还通过网络购买其他公民个人信息。合肥市蜀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彦忠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时震、杨占清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9000余条,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王彦忠提起上诉,二审时自愿撤回上诉。

【点评】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此类犯罪已经形成泄露、买卖、实施敲诈勒索、电信诈骗、暴力讨债等违法活动的庞大“地下产业链”和黑色利益链。通过此案审判,告诫不法分子胆敢以身试法,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证据不足环保败诉

【案情简介】2015年6月4日,蚌埠市环保局对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排污超标。蚌埠市环保局两次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后,仍检测出该公司排污超标。蚌埠市环保局处以26.8万余元罚款。在该公司未履行的情况下,蚌埠市环保局又作出按日连续处罚 214万余元决定。中粮生化公司向安徽省环保厅申请行政复议,省环保厅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此后,中粮生化公司以蚌埠市环保局现场监测采样违反操作规程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按日连续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经合肥中院二审,认为蚌埠市环保局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采样容器符合技术规范,也无法证明被检测的样品是否符合要求,蚌埠市环保局提交的检测报告,不能达到证明中粮生化公司超标排污的证明目的,其作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主要证据不足,遂判决撤销蚌埠市环保局按日连续处罚决定及省环保厅行政复议决定。

【点评】当前,环境保护执法得到前所未有加强,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本案中蚌埠市环保局的检测行为是否符合程序规范,成为判断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合肥中院在审理过程中,切实落实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严格适用法律规定,彰显出法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和担当。

 车辆涉水保险也要赔

【案情简介】周某在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为其私家车购买了商业车险。2015年3月17日22时40分左右,周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肥东县燎原路段时,因暴雨产生道路积水导致车辆涉水损坏。经估算车辆发动机、起动机等损坏,需支付维修费用50万余元。周某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遭拒,因为保险合同中约定“发动机进水后不承担保险责任”。周某起诉到法院,案经合肥中院二审认为,涉案车辆发生事故时虽涉水行驶,但当时属于暴雨天气所致的路面积水,并非单一涉水所致的车辆损坏,故应属于合同约定因暴雨所致损害的赔偿范围,投保的涉案车辆损坏应当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点评】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条款“暴雨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又在免责条款中约定“发动机进水后不承担保险责任”,这两种情形同时存在且相互矛盾。合肥中院在保险合同条文界定不清、合同条款相互矛盾的情形下,针对格式合同的内容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张敏 本网记者 唐欢)

2016年合肥法院十大案例

一、福建“首虎”徐钢受贿案  

二、“胜利广场”开发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三、网上购买个人信息敲诈勒索案

四、“高级红娘”婚恋网站诈骗案

五、“老赖”逃避执行被限制出境案

六、最高法院指定审理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七、“优步”打车资费纠纷案

八、“吴山贡鹅”商标权纠纷案

九、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排污”行政处罚案

十、私家车涉水保险赔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