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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坍塌两年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1-17 14:40:56


编辑同志:我在老家的房子已经坍塌多年,我现在退休了,想在老家房子的原地盖一栋房屋居住。可是村干部不同意。请问我现在还能享有原来老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读者:吕冰

吕冰读者: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