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在一起侵害软件著作权案件中,被告认为他们公司的侵权软件是另一家软件公司提供的,申请法院追加该软件公司为被告。请问被告能否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 读者:汪年浩
汪年浩读者: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可见,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允许法院依职权追加或依当事人的申请追加当事人,但对被告申请追加被告未作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也认可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但在申请追加被告时应严格审查,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为查清案件事实,可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黄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