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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被拘留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2-20 16:30:51


淮北讯 2月7日,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处理了一起扰乱法庭秩序的突发事件,对在法庭内殴打他人的当事人张某依法处罚,予以拘留10日。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淮北杜集区法院首例因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的案件。

因赡养问题,张某母亲将张某兄妹3人起诉至杜集区法院,2月7日16时开庭审理。当天,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内等候开庭时,张某情绪激动,与其弟弟、妹妹发生了争执,并突然动手殴打了其妹妹张小某。承办法官与法警果断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制止。鉴于张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妨碍审判活动进行,杜集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张某拘留10日。 ·徐敏房静静·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在审判过程中,每名诉讼参与人及旁听公民都要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如果非理性表达诉求,扰乱法庭秩序,藐视法律和司法的权威,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徐敏 房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