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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涨”声一片,合理吗? 四招合法维权 避免上当挨宰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2-20 16:35:48


“太贵了,每个套餐里都有不想点的菜,而且价格太高了,这个团圆饭吃的真是贵,真是不尽兴! ”2月5日,消费者郭先生给铜陵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来电话诉说着他的遭遇,称大年初三晚上在饭店消费时,被饭店强制消费了套餐,询问饭店此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郭先生说:大年初三晚上,他在市里某饭店宴请亲戚吃顿团圆饭,可就在点菜时,服务员没有拿上平常单点用的菜单,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印有不同价位的套餐价格表。套餐表上从588元的4人餐到1888元的10人餐种类不一,不仅不能单独点菜,而且价格也要高于日常水平。服务员称,从腊月二十八开始到正月十五的整个春节期间,顾客都只能够在固定的套餐里选择而不能自由点菜。无奈,郭先生最终还是选择了该饭店推出的一款套餐宴请了亲戚,但心里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所以打电话询问节假日期间,饭店等消费场所的这种随意涨价行为,是否合理?

消费者洪女士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年前,为了能干干净净过新年,洪女士想给自己的爱车“洗个澡”。她到平时的洗车行一问,原本15元,现在竟然要50元。她到别的洗车行再一打听,价格都比平时高了许多。洗车行的工作人员说,遇到好的车子,洗车费甚至高到100元一次。没有办法,洪女士只好花50元洗了车。

铜陵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工作人员认为:小幅度的价格提升尚可理解,但应谨防涨价中的侵权行为。虽然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限制消费者权利,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更不得以此强制交易。但如果是商家明码标价,并在消费前明确告知顾客涨价,并不存在价格欺诈。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过年期间,各行各业的经营成本都高于平时。例如:上面提到的餐饮业就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原材料成本,春节期间物流不够通畅,再加上冰雪天气等诸多原因,原材料价格明显上涨;二是人工成本,春节期间,不少员工要回家过年,留下来的员工必须给加班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春节七天假期,前面三天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3倍,而后四天则为日常工资的2倍。由此可见,过年期间餐饮业的运作成本明显高于日常,小幅涨价符合市场规律,作为消费者也不能完全按照日常的定价标准,在春节期间对其要求过于严苛。

虽然一些小幅度的涨价符合市场规律,但消费者更应小心辨别以下几类借节假日肆意涨价的行为:

一是餐饮等服务业。少数餐饮、洗车、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在节日期间存在涨幅过高的情况。对于价格变动,有些商家不提前明码标价,也未公示告知消费者,但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涉嫌欺诈消费者。

二是交通客运方面。一些客运巴士、出租车等存在不公示票价、不执行收费标准、不翻计价器、口头议价等现象。趁节日之机乱绕路、乱拉客、乱收费,不提醒顾客保险自愿,强行搭售保险等现象。

三是旅游服务业。部分旅行社、旅游景点存在大幅涨价、未进行收费公示等现象。少数旅行社以看似极低的报价如“0元游”、“特价纯玩”、“无消费”等使人误解的宣传方式招揽游客;在提供旅游服务时偷工减料,擅自缩短游玩时间、遗漏部分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强制游客消费、随意更改约定等违规行为。旅游景点、景区主要则表现为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擅自取消各类优惠、减免措施,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面对节日期间餐饮、洗车、快递、美容、美发等各行各业“涨”声一片的情形,消费者应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铜陵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给出4点消费维权建议:

货比三家,知己知彼。消费者在节日订餐、出游时最好提前摸清市场价格和收费标准,对涨价幅度有所了解,以免吃亏上当。

订立合约,相互约束。消费者在年前预定年夜饭或预约旅行服务时,最好与对方签下书面合同,与商家协商好菜单、菜价或游玩费用、服务项目等关键内容,避免发生商家临时涨价或约定无法兑现。

索票索据,收集证据。消费者在结账买单时要仔细查验账单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发票是消费的凭证更是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管。

尽快协商,及时投诉。维权难度与时间跨度成正比,维权行为与侵权情况发生的间隔越短,越有利于维权工作开展。故消费者发现商家侵权行为后,不应“回头再说”,而要尽快与商家进行协商,减少意外因素干扰。如果自行协商不成,要及时向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有关执法部门投诉维权。 

夏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