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车辆返还纠纷法院悉心化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2-21 14:47:24


近日,宁国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有效化解三方当事人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一年前,汪某以一辆奥迪小轿车作为质押物,向好友谢某借款4万元。汪某还清欠款,却发现该车已被谢某质押给他人。原来,谢某向凌某借款11万元,再次将该车作为质押物。随后,汪某多次与凌某协商,要求返还车辆,但凌某表示,谢某以汪某名义向其质押车辆进行借款,委托手续齐全,其占有车辆符合法律规定,故要求汪某偿还借款后方予返还。无奈,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凌某返还车辆。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依法追加谢某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庭审中,谢某表示,向凌某提供的委托手续均系其私自制作,并非受汪某委托质押车辆进行借款,凌某遂以谢某涉嫌诈骗为由要求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了解到凌某清楚谢某私自制作委托手续进行质押借款这一事实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依据证据开庭判决,而是找寻三方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积极进行调解,多次与三方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地明法、释理、解惑,并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谢某将11万元借款分期还给凌某,并当庭交付6万元,凌某立即将车辆返还给汪某。

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三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赞扬。
·陈卫敏 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