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讯 2月8日,在省高院主办的“第二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揭晓仪式暨全省法院践行“两学一做”优秀成果汇报大会上,谯城区法院法官张凯荣获“第二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称号,成为亳州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该评选活动由省高院与安徽出版集团联合举办,通过事迹展播、网络投票、评委打分等环节,张凯从全省法院32名候选人脱颖而出。
张凯现任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十九里人民法庭庭长,系市、区人大代表、谯城区党代表。由于工作成绩出色,他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自2012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并被评选为“第一届药都百姓心中的好法官”、亳州市“践行核心价值观、创业创优好青年”、“亳州好人”。
张凯既是庭长,又是全庭大多数案件的承办法官,他2014年主审办结案件789件;2015年主审办结案件686件;2016年主审办结案件787件。由他主审办结的案件无一件信访案件的发生,所办结的案件均做到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优秀率达98%以上,审限内结案率100%。他法学功底深厚,善于把握案件纠纷的焦点,努力使案件当事人赢的明白、输的清楚、胜败皆明。如他巡回开庭审理的原告景某诉被告景某某赡养纠纷一案,被告系原告独生子女,因琐事发生纠纷,随后发生赡养纠纷,他先后6次到离法庭30余公里远的原、被告的住所地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该案在农村开庭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于是他组织人员在城父镇小杨村小学院内就近开庭,庭审时附近10余个村庄的300余名村民旁听了近4个小时的庭审。庭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是选择了忠诚,选择了责任,就要凭道德和良知为群众服务”。他长期扎根基层办案一线,接触的当事人数千人,不管是当事人请客送礼,还是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他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维护了司法公平,建立了司法公信,20年无一投诉。
王叶建 记者 常振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