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讯 繁昌近日严格惩处一起危险品无证运输经营行为。
当日,繁昌县交运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繁昌县孙村镇张塘村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南陵县华林气体有限公司所聘驾驶员王某某驾驶的皖B-65350(2轴)江淮货车,装载了一车罐装液化气,共有大小157个液化气罐。经现场询问驾驶员,其无法当场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涉嫌无《道路运输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证实该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车进行暂扣,并按法定程序对南陵县华林气体有限公司给予了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已处理执行完毕。
(许礼刚 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