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受老板安排擅架“黑广播”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3-28 17:16:17


编辑同志:我丈夫是一家民营医院的网络维护职工。 4个月前,医院负责人沈某在其住宅院内,利用电脑、发射机、天线,通过发射电磁波,非法占用广播通信使用频率,强行发送广告,并安排我丈夫具体操作。近日,我丈夫和沈某均被法院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分别判处刑罚和罚金。请问我丈夫只是根据安排完成工作任务,怎么也会构成该罪?
读者:张卉雅

张卉雅读者:沈某和你丈夫的行为共同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沈某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的策划者,你丈夫是具体实施者,你丈夫和沈某构成共同犯罪。
颜东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