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1日,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程效先涉嫌受贿罪一案(4月10日本报曾详细报道)开庭审理。因被告人程效先羁押于东至县看守所,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在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据指控,被告人程效先在担任亳州市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亳州市“重点工程土地资产对等处置”“土地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违法案件查处组”等政府机构成员、组长,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有关单位、个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411万元,澳元5.2万。
庭审中,被告人程效先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部分指控提出异议。
公诉机关指出,鉴于被告人程效先认罪态度一直较好,提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
在最后陈述阶段,程效先当庭表示悔罪并提交书面陈述书。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