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在驾车卖瓜途中,将坏西瓜随手扔出车外,恰巧砸中一名骑摩托车者并导致其重伤。 4月11日,记者获悉,经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随意乱扔西瓜的被告人李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52岁的李某,是五河县小圩镇的一位瓜农。 2016年7月12日12时许,李某与儿子一起驾车在小圩镇境内,沿途吆喝卖西瓜。儿子负责驾车,李某负责叫卖。车辆行驶过程中,坐在车厢内的李某发现一个西瓜软了。担心坏西瓜可能会影响车内的其他西瓜,遂打算把坏西瓜扔出车外。李某发现,路西侧是村庄,如果扔到别人家门前可能会招来是非,于是便决定扔到路东侧的草丛中。此时正是中午且天气炎热,李某认为路上不会有行人,于是在未判断车外是否安全的情况下,便将坏西瓜扔出车外。然而,就在李某扔西瓜时,代某恰巧驾驶摩托车经过。高速飞来的西瓜砸中代某的头部,导致其连人带车摔倒,头部受伤。经鉴定,代某的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赔付被害人的部分损失,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案件宣判后,李某不停地扇自己的脸并悔恨道:“我怎么想到扔西瓜呢,我也没有看见有人骑车从旁边经过。”李某因自己的过失给别人身体和经济造成损失,自己也因此而担负刑事责任。
(葛维凯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