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余
这是一个农民工的幸福笑容。当收到拖欠了三年来自山西的工钱汇款时,他喜极而泣;
这是一个丈夫的幸福笑容。当老伴因工受伤索赔无门时,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心相助,还了她一个公道;
这是一个残疾人的幸福笑容。当他的双腿被肇事车辆无情碾过的时候,曾万念俱灰,是法律援助让他重新站了起来……
翻开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一沓沓厚厚的法律援助档案,记者看到的是一个个不幸遭遇创伤的灵魂;而当这些档案被珍藏的时候,也意味着曾经的悲伤化为了一张张幸福的笑脸。当一些弱势群体处于危难、无助、绝望的时候,是法律援助给了他们莫大的温暖和帮助。

据了解,近年来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法治精神和为民服务理念,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确保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落地生根,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该中心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仅2016年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19件,其中民事案件1253件(农民工维权案件596件)、刑事案件266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学校3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59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维权促稳功能……
法律援助作为法治建设领域中一项新兴的事业,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还不高,如何让这项利民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巢湖市在客观分析后确定把加强宣传,制定方案,齐抓共管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要任务来抓。
加强宣传。从2016年4月中旬开始,巢湖市抓住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成为省政府2016年民生工程的契机,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在民生工程网站公开公示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咨询及监督电话、制作便民服务卡,面向困难群体深入宣传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大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工作,从6月初开始,在合肥电视台巢湖频道、合肥广播电台每晚新闻联播后播放6至30秒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公益性广告;7月初开始,在《合肥晚报》巢湖晨刊开辟专栏介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并用不同形式积极发动本地媒体刊播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品牌。此外,注重案例宣传,现身说法,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扩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这项工作中来。

制定方案。 4月上旬,及时出台了《巢湖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覆盖至低收入人群,优先受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计生特困家庭维权案件,并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到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同时,强化对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受理案件的调度工作,做到每月一通报,按照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将规范化建设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发展。
齐抓共管。加大与市妇联、市工会、市残联、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单位进行沟通,加强联系,定期召开公检法等单位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援助对接机制,推进全市各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推进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的建设,确保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和补贴发放各环节的工作程序,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和经费的管理,努力提升案件结案率,确保案件补助等专项经费全部、及时发放到位。
巢湖市散兵镇有一位张大娘,家有一双儿女,生活虽不富裕,却也和谐温馨,儿子还在新疆当兵。去年5月份,家附近S316线刚修好,需要绿化植树,有一个园林绿化公司在这边找人栽树,张大娘因为在家闲着,就跟着去栽树了。本来张大娘想在家门口栽栽树,既能照顾到家里,还能拿点工资,多好。然而在一次上车下树过程中,因为脚下踩空没有站稳,摔倒了,张大娘疼痛难忍,但是张大娘是个老实人,在地下躺了一会后,在别人搀扶下站了起来,自己估计问题不大,还继续干了一会活,就到点下班了。可是回家后,张大娘疼痛越来越重,当天晚上就找人送到医院治疗,后来送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诊断时才发现是股骨头骨折,很严重,面对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工企业无动于衷。张大娘在百般无助之时听人说村里的法律援助联系点可以帮她。张大娘由于受伤卧床,就让老伴来到村里的法律援助联系点,请求帮助。
全市法援联席会议
村里的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人员很快将案件上报到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该站工作人员接手后就开始调处处理此事,由于此案的重点在老人摔跤后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用工方在现场的负责人,而且还继续工作了一段时间,在回家后晚上病情严重被送往医院。所以,用工方总在推脱。
与此同时在接待老人后没几天,巢湖市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收到新疆某部的公函,公函希望巢湖市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介入从维护军属合法权益,解决军人后顾之忧的角度,妥善处理。巢湖市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立即向巢湖市司法局汇报,并组织力量进一步挖掘案件线索。

办案人员经过对案件情况的梳理后觉得,取得证据是最紧要的事,于是,法援工作者第一时间走访了当时在场目击老人受伤过程的两位工友,并制作了谈话笔录,固定了证据。第二步,巢湖市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联系主动作为,辗转并合法取得了老人的上工记录。
同时,法援工作人员在查看上工记录时发现了重大线索,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老人受伤那天的上工记录上,当时负责记录的现场负责人在老人的名字后面备注了这样一句话:“在下树时受伤”。至此,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进展。
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办案人员认为,找该园林公司的协调处理此事的时机也已经成熟,随即联系到了该企业负责人前来巢湖市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处理此事。
在协调解决过程中,散兵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者首先从法律上阐明了企业和工人的赔偿义务关系,指出企业对雇佣的工人负有赔偿义务。

法律援助工作者联想到当时正值汛期,抗洪抢险形式严峻,随即展开情感攻势。“现在我们巢湖汛情那么严重,关键时刻是不是这些军人站了出来,挺在前面,面对洪水无悔付出”;“我们的这位当事人的儿子正在新疆保家卫国,为国家执勤,无私付出。作为我们,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企业,是不是应该担负起最基本的赔偿义务”?
一番话语,语重心长,说的该企业负责人心有愧疚,赔偿问题迎刃而解。最终,该企业一次性赔付张大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4万元。
调解结束后,张大娘拿起电话对远在新疆的儿子说道:“儿啊,你安心保家卫国,妈妈的赔偿金拿到了,你放心吧,国家需要你,你就别回来了,下次回来,妈妈再给你下碗你最爱吃的米面。 ”“提供一例法律援助,不仅仅是维护一个人合法权益,更是托起了一家人的生活希望;不仅仅是捍卫了一群人的尊严,更是重树了所有人对社会正义的信任;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不仅仅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所需’”。巢湖市司法局局长周立林这样算法律援助的民生民心账。
民忧得到妥善解决,民心自然也就暖了。

2016年3月13日,巢湖市北大街居民陈兆新老人收到来自山西的一笔汇款。至此历时三载,陈新(化名)老人终于讨回应得的劳动报酬。
2013年初,陈新经人介绍在巢湖市龟山隧道工地务工,该工程由中铁十二局三公司转包给山西联海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工地负责人是张虎(化名)。工程结束后,应付陈新工资款3000元,张虎向陈新出具欠款3000元单据一张,单据上注明“中铁十二局三公司”和“山西联海科技有限公司”字样,张虎在单据上签名。其后,陈新多次向张虎催要该款未果,到后来,连张虎的电话也打不通了,陈新也联系不上山西联海科技有限公司。心中此结使老人家经常夜不能寐,饭不能寝。
有一天,陈新在家看电视,偶然看到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也就是政府部门免费帮穷人打官司。陈新老人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来到卧牛山司法所法援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陈新老人,详细了解情况后,决定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后在法援工作站人员的努力下,一起拖延三年之久的劳动经济纠纷在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那天,当陈新老人收到3000元的工资汇款时,他喜极而泣,感叹地说:“自己苦苦要了几年的钱都没结果,没想到通过法律援助竟然这么快就要回了工钱,我为这事堵心了几年,今天算是畅快了! ”
据统计,仅2016年该市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19件,其中民事案件1253件(农民工维权案件596件)、刑事案件266件,基本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近日,巢湖市凤凰山司法所法援工作站人员利用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的有效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为3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近20万元,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和农民工利益受损。
据介绍,李某等31名农民工都有一手缝纫手艺,最近几年一直在凤凰山街道辖区内的某服装厂当缝纫工。然而,由于服装厂经营不善,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就一直没有支付她们的工资,更别说缴纳养老保险等其他相关待遇。2017年初,这31位农民工便多次找老板王某讨要工资,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1月22日,当这帮农民工前往服装厂讨要工资时,却发现厂里大门已锁。于是,她们来到凤凰山司法所法援工作站要求维护权益。
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得知情况后,立即为每位农民工登记造册提供法律援助,并第一时间来到该服装厂,经多方联系找到王某。据王某反映,近年来该服装厂经营越来越困难,特别是2016年,生意非常不景气,实在拿不出钱来支付员工工资。
考虑到民事诉讼的时间可能过长,法援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凤凰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人员成立农民工调解专项组。调解专项组找到王某,告诫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同时也向王某严正指出,根据司法解释,对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未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时王某虽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但仍表示拿不出钱支付工资。
为此,法援工作人员为每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当王某得知自己被告到法院时,立即表示愿意和解。后经多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服装厂全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近20万元。
随后李某等31名农民工接到了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回访,李某等31名农民工感激地说:“整个维权过程,办案律师分文没取,尽心尽责为我们办事。 ”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据巢湖市司法局副局长姜舟介绍,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简化援助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在案件指派上实行“点援制”和分类指派,激励办案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过硬。在民事援助案件中,全面实行“点援制”,由受援人在了解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职业特点等基础上,挑选更为自己信得过的人员担任代理人。在刑事援助案件中,实行分类受理指派,对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承办;对一般案件根据案件类型,针对性地指派熟悉相关类型案件的律师承办。
在案件办理阶段,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案件指派后,援助中心确定专人负责跟踪办案动态。中心要求承办人员分阶段报告案件进度情况,监督承办人员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阶段性工作,掌握案件推进情况。援助中心人员同时告知受援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对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意见。对案件办理不及时的,马上下达督办通知,对办案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实行现场督导,及时拿出解决方案,去年以来,共召开十余次大小规模不等的此类专题督导会。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疑难的案件,派专人旁听庭审,全面了解承办人员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及能否严格履行受委托人的职责。
建立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案件讨论制度。对受理的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个案,由局分管领导、援助中心负责人、资深律师会同案件承办者进行讨论,分析案件法律关系,理清办案思路和关键环节,确保办案质量。另外,以案件的月度考核为核心,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对办案单位每月一考,考核结果每月一排名,及时向市司法局党组和办案单位通报,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以司法局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办案单位,促进任务的完成。及时回访案件受援人,收集受援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满意度,促进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公开信息反馈,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标准建设。严格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细化各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质量考评标准体系。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通过征求法院、劳动仲裁委等有关部门意见,采取案件跟踪、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抽查案卷等方式,严格把好事前审查、事中督察、事后回查三道关口,实现对援助案件的动态监督,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投诉处理和案件回访工作。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法律援助中心使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由承办案件的仲裁员、法官、检察官评价援助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出庭准备及意见采纳情况;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对结案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询问其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掌握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度和社会效果。
就这样,近年来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