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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判定跨越61年的省政府文件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4-25 14:49:54


第一阶段清理结束 804件宣布失效

本网讯 4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已经审议通过,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04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据了解,这次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供更加完善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对1952年8月省政府成立以来至2013年2月省政府印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文件的全面清理。“这次全面清理工作相当于对需清理文件作‘生死判定’,责任重大、任务繁重;需清理的文件跨时61年,历史复杂。”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清理工作质量,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清理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清理2001年至2013年2月印发的文件;第二阶段清理1952年8月至2000年印发的文件。

2016年9月1日,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第一阶段清理工作。清理标准为:文件内容与上位法、上级文件抵触,被新发布文件涵盖或替代,制定依据被废止或宣布失效,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消失的文件,一律宣布失效。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将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分送82个省直单位,对照清理标准提出初审意见。再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委托专家定向评审等形式,将全部文件的审核意见,送专家逐一论证。此外,还选取20%与民生发展和社会治理相关的文件,通过“安徽政府法制网”,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在3次征求省直单位意见、专家全面论证、公众深度参与、反复比对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送审稿)》。

目前第一阶段清理工作已经完成。对2001年至2013年2月省政府印发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1384件文件,宣布失效804件,包括《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01〕1号)等。有效解决了上下级文件、新旧文件不一致,沉睡文件生死无定论的问题,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

第二阶段清理工作也已启动。经10余次梳理,纳入清理范围的近6000件。按标准清理后,形成相关决定,列出保留文件目录,其余文件一律宣布失效,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
(高珊珊 许田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