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余
需要打官司,但是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面对这样的困境,生活困难的“草根”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几何时,法律维权对一些老百姓来说是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及。而如今在管子故里颍上县,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用热情与真诚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面维权的大旗。

据了解,近年来颍上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让穷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在颍上大地如今已不再是法律理想,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据统计,仅2016年该县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16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17%。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35.4%……
早谋划 明确服务方向
2016年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后,颍上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颍上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任务实施办法》,成立专门组织,并创新举措,提升服务,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开局良好。
统一思想认识。颍上县司法局及时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动员大会,要求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回应民生诉求,落实政府责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保证公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明确目标任务。每年根据全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颍上县司法局整合资源,组织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为城乡困难群体以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将项目任务分解到各单位,责任到人,确保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降门槛扩范围。认真贯彻落实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困难标准和扩大事项范围的文件精神,重点是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主张合法权益的案件纳入事项范围。同时,逐步把经济困难标准覆盖至低收入人群,优先受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计生特困家庭维权案件,并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强化质量监督。制定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案件管理质量标准,保障受援人能得到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加强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态度,建立健全实施机制,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

严格量化考核。将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案件情况纳入考核评价指标。每月梳理汇总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对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按月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约谈落后单位负责人,督促整改到位。
要让所有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首先就得让他们先摸到法律援助的门。用颍上县司法局局长王祖彬的话说,法律援助是申请制,困难群众连你的门都找不到,法律援助怎么开展?因此,颍上县司法局注重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建设。

场所设置。县法律援助中心设在位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位置,在附近路口设置指引牌,设置方便残疾人活动的无障碍设施,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
办公面积。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面积应当能够满足接待来访群众等工作需求。其中,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场所面积达到150平方米。
办公设备。法律援助机构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外线电话、照相机、摄像机、文件档案橱柜、办案车辆等办公设备。
功能区划分。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12348”专线区、咨询受理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区。咨询受理区还分设了公开接待区和单独接待室。根据不同咨询事项安排接待区域,满足来访群众的隐私保护要求。

业务设备。“12348”专线区配备了专线电话、可以检索法律法规的计算机,配备业务书籍资料;咨询受理区配备了监控设备、可以检索法律法规的计算机,业务书籍资料、取号机、等候座椅、冷热水机、方便来访群众填写表格的纸、笔、桌、椅、老花镜等物品;案件管理区配备了可以检索法律法规的计算机。
政务公开设备。在接待窗口显著位置设立宣传栏、 LED公示栏和触摸屏设备。用于公示申请条件、程序、办理期限、受援人权利义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接待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
群众监督设备。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意见,及时反馈处理。设置评价器,供群众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价。

人员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均能满足工作需要。其中,大学本科学历达到80%以上;法律专业人员达到85%以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执业资格的达到50%以上。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来信、来电、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指派,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汇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考核、数据统计舆情分析,投诉处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工作守则、档案管理、学习培训、财务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等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
利用手机微信平台,宣传法律援助。早在2015年,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就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颍上法援”,2016年颍上县司法局又开通了微信公众号“颍上司法”,利用以上两个微信公众平台,逐步实现法律援助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等功能,实现法律援助中心线上线下同步服务,提高法律援助的便捷性、互动性和效率性。
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电视台拍摄《阜阳司法》专题节目。 2016年以来共拍摄五期节目, 2016年1月3日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不养父谁之过》, 4月24日播出《有毒的偏方》,7月3日播出《施工伤害,十年维权》, 11月20日播出《变更的诉讼请求》。 2017年1月18日,阜阳市电视台《阜阳司法》栏目组再次来颍上拍摄一起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案例。该期节目也于今年大年初二在阜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
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颍上司法》专题节目。今年3月10日下午,随着颍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徐维国摁下启动按钮,电视栏目《颍上司法》正式开播。《颍上司法》是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栏目。该栏目是以关注群众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报道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为主体,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推动依法治县搭建一个良好舆论平台。
在加强法律援助广泛性、生动性宣传的同时,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还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是日常宣传到村组(社区)。依托农村集镇集市、庙会,以司法所为主,组织各村、社区法援联络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并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利用“三八妇女维权月”、“综治宣传月”、“3·15消费维权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目标是使一人学条例全家知法援。二是精准宣传到群体。春节前后利用农民工回乡和返程的时间段,在车站等外出人员集中的地方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同时,针对农民工、企业务工群体,经常深入企业、工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声势浩大的宣传,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有困难找法援”如今已成为颍上县弱势群体的共识。
颍上县的八里河风景区,风光旖旎、景色宜人,是国家5A级景区。可家住风景区附件的老黄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从未在银行贷过款的他,却被银行拉进了“黑名单”。
事情还得从前年老黄到信用社申请贷款说起。 2015年老黄因为生产经营上的需要,就到镇上信用社申请借点钱用。谁知信用社一审查,告诉老黄说这款他贷不了,因为他十几年前的一笔一万元的贷款一直未还,已经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了。这下可把老黄搞懵了,自己之前从来没有到信用社办理过贷款业务,怎么信用社的账目却显示自己欠了信用社一万元贷款没还。老黄要求查清当初到底是谁以自己的名义从信用社贷了款,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答复他说,就是你贷的呀,你看,原始贷款手续上有你老黄的签字,还盖有私章。老黄仔细一辨别,那上面字不是自己签的,私章也不对呀。原来这是信用社把关不严,别人冒用他的名义借款,现在却让他来背这个黑锅。这下老黄不愿意了,信用社人员劝他,算了吧,时间这么久了,事情也搞不清楚了,反正这笔贷款已经作为呆账坏账,不问你要不就行了,你就别再管这个事了。

转眼时间到了2017年,老黄一直为“黑名单”这事发愁。 3月15日,老黄到县城办事,在广场上看到有律师在现场接待咨询,老黄就上前把自己的事情跟律师说了,想让律师给想想办法。律师建议,实在协商不了就起诉吧。老黄说,自己现在经济状况不行,掏不起律师费。律师说,那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于是老黄按照律师的指点到八里河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了法律援助,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彩票公益金案件受理了老黄的申请,并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老黄的代理人。为了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志愿者朱章林首先与农商行进行了协调,争取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问题。通过多次协调,农商行最终给老黄办理了相关手续,把他从黑名单中移了出来。压在老黄心上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有事就到法律援助中心来,中心将给每一个困难‘草根’最贴心的帮助,决不让‘经济贫困’导致‘法律贫困’。 ”颍上县司法局副局长曹雷给出了这样的答案。“一大家子人都指望着我生活,为拿到工钱,腿都跑断了。还是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管用! ”当受援人潘某等六名农民工拿到最后一笔工钱后,对“法援律师”竖起了大拇指。
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受援人潘某等人在米某承建的颍上县工业园区某医药厂房等建设工程工地做泥瓦工,米某拖欠受援人工资共计76280元,虽经受援人多次追讨,但米某一直没有支付,受援人只好到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通过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的“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了潘某等六名农民工的援助申请,指派办理讨薪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该案件。志愿者王佩刚通过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理清权利义务关系,针对受援人手头现有证据不足的情况,精心指导受援人巧妙收集证据。又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包工老板米某分期分批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当看到一个个‘草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带着满意笑容离开时,就感觉自己是他们的贴心人、知心人,有一种强烈满足感和自豪感。 ”颍上县律援法助中心主任宋孝永说。
就这样,通过一件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让更多人认识了宋孝永和他的团队。谈到近年的法援经历,宋孝永说让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跪。“来这里求助的人都特别淳朴,有痛哭流涕的,有磕头作揖的。 ”宋孝永说,“我心疼他们的苦,男儿膝下有黄金,不是走投无路了,没有人愿意给人跪下。 ”
宋孝永认为,求助人的这一跪,便是把自己托付给了法援中心。“在这里,我感到一种被需要的责任感,肩上沉甸甸的是他们的信任。 ”宋孝永说,正是这种被需要的责任感以及困难群众期盼的目光,成为他们选择这份事业且常年坚持的原因及动力。据统计,仅2016年该县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16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17%。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35.4%,确保实现“应援尽援”。
您好,我是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您于2016年11月17日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现向您做一下电话回访。请问承办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向您收取或者索要财物的行为吗?受援人:没有。您对承办人的工作态度满意吗?受援人:满意。
这是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受援当事人的一个片段。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在完成计划任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案件的质量,做到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 ”颍上县司法局副局长马国路介绍。为此,颍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案件的跟踪管理,综合运用旁听庭审、质量评查、案件回访等手段,使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为了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颍上县司法局还多措并举,强化管理。一是在受理当事人申请的环节,向受援人发放《受援人权利义务及风险告知书》和《法律援助廉政执法(执业)告知书》,将受援人的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的各项纪律,明明白白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让受援人在整个流程的开始就能对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二是法援中心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案件承办人员签订《廉洁执业承诺书》,让案件承办人从思想上筑牢廉洁执业、勤政为民的防线。三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定期联系承办人,询问案件办理情况,督促承办人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四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定期联系受援人,询问案件办理情况,征求对承办人工作的意见。通过回访、跟踪监控,及时了解到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极大地提高了承办人员的责任感,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确保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
“用最好的律师,帮助最困难的群众。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从门可罗雀到络绎不绝,法律援助人一步一个脚印,在老百姓心中走出了一条路。当‘人民权益要靠法治保障’成为广泛共识,法治已如阳光、水和空气,成为人们幸福生活的一种必需品。法律援助,正是为那些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保障他们平等享受社会公平正义的权利。”在结束采访时,颍上县司法局局长王祖彬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