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利用车载伪基站向附近群众发送诈骗短信进行电信诈骗,终究难逃法网。近日,经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该市首例电信诈骗案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35岁的杨某,无业,通过网络发现利用伪基站帮客户发送广告是个不错的赚钱办法。2016年6月份,杨某在论坛上找到关于伪基站的QQ群,又在群里找到卖家,通过QQ联系一个网名叫“丰收”(已另案处理)的上线,双方达成以每天300至500元不等的报酬发送诈骗短信。杨某购买伪基站设备后先后在福建、安徽等地发送诈骗信息,也按时得到了报酬。
2016年10月份,杨某驾驶一辆携带伪基站设备车牌号为云A5****的轿车来到桐城市区,冒充中国农业银行95599向附近群众的移动手机上发送诈骗短信,骗走市民赵某8千多元。另一个被害人王某也被同样的方式骗去2.5万多元。
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王国华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