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潜山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收到一面锦旗,上面赫然印着“秉公执法、两袖清风”。这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近年来收到的第3面锦旗,而且还是一面特殊的锦旗。以往收到锦旗都是源于秉公执法解决了申诉人的诉求难题,而这次送来锦旗的夏大娘却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被申诉人。
夏大娘今年74岁了,一生育有4个子女,赡养纠纷的另一方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女,而是继女李某。大娘到李家重新组建家庭时,李某才7岁,直到李某结婚生子她们仍生活在一起。1992年起因家庭矛盾,大娘同老伴一起从家里搬到县城租房居住。“在县城居住期间,几无收入来源,房租和生活费时常没有着落。 ”“我抚养你成人,你得给我养老。 ”随着生活成本的上涨,夏大娘于2000年、2009年、2014年先后3次因赡养费问题对继女李某提起诉讼,法院均作出了相应判决。继女李某不服2014年法院判决,以赡养费过高等理由到潜山县检察院民行科申请监督。
夏大娘生怕改变判决结果,在该案审查期间,先后七八次到民行科说明情况。年纪大了,爱絮叨,每次来都重复着类似的话语,从40年前说起,说到今年房租涨到4800元了,一直强调过去日子苦,养活几个子女不容易,现在物价高、房租贵,每人每月不给250元老两口生活难以维持。就这样拉着检察官一说就是两个多小时。接待她的检察官很热情,每次来首先给她泡上一杯热茶,耐心倾听她的诉衷,不厌其烦地解答她提出的问题,她觉得与检察官聊得很开心。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仔细审查原审卷宗,认真听取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查明案件情况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申请人李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当得知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消息后,夏大娘逢人便说,还是检察官好,为民办事,一点架子都没有,“对我这个老奶奶亲切着呢。 ”
·汪浩然 涂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