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濉溪县韩村镇韩村村党总支原委员孟祥启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下半年,因建设S203淮六路连接线工程,需征收韩村镇韩村村部分土地。孟祥启利用协助镇政府征收土地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地面附属物补偿款39.58万元。孟祥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相山区相南街道西城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余秀梅套取工作经费问题。2014年,余秀梅多次虚开发票,从相南街道办事处套取工作经费6.419万元,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后用于社区开支。余秀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烈山区烈山镇蔡里社区原会计孙某会截留计生罚款问题。2006年-2013年,孙某会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社区失地农民缴纳的计生罚款0.64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孙某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财政。(淮北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