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讯 6月1日8时53分,家住歙县深渡镇大茂村村民程某某报警称,其放在家中的11000元现金被“盗”,那是自己采茶叶和枇杷一点点积攒起来供小孩子读书用的,当天准备拿到银行去存的,现在找不到了。
歙县公安局深渡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联系正在大茂村开展“一标三实”工作的民警前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当事人夫妻双方进行询问,同时对被“盗”的房间进行现场勘验和走访,但并未发现有盗窃的痕迹和相关线索,村民程某某同时表示,自家白天晚上均有人在,让民警初步排除了盗窃的可能性。
之后,民警经程某某同意,在该房间内进行查找,最后在房间衣柜中一件衣服的夹层里发现其所谓被盗的11000元现金,程某某见钱失而复得,非常激动,对该所民警的认真负责态度表示赞赏。 (张祖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