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市检察院代表观摩我省行政公益诉讼庭审
郎溪县林业局怠于履职被判违法
本网讯 6月21日,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诉该县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郎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以及重庆、河北、山西等11个公益诉讼非试点省份的省级检察院代表,受邀观摩庭审。
今年2月,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杨某非法采矿案中发现,江苏省溧阳市江山矿业前峰有限公司在郎溪县凌笪乡方里林场非法越界开采建筑石料。对涉案开采现场勘察时发现,开采区域内山体裸露,采坑内雨水存积,原有林木植被损毁严重,存在水土流失及山体滑坡的安全隐患。经鉴定,该公司非法毁林面积21亩、材积21.3立方米,采坑上口面积约为18361平方米,长、宽均为100多米,采坑平均深度41.21米。今年2月23日,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郎溪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但是,郎溪县林业局并未及时启动行政监管程序,依法查处该起林业违法行为,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后郎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郎溪县林业局怠于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其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职责。
“葱郁的山林因非法越界开采造成了巨大采坑,树木、矿产等资源被严重破坏。 ”21日上午庭审时公诉人说,当庭还播放了现场的航拍视频用以举证。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郎溪县林业局当庭表示不上诉。
宣城市作为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地区,自开展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件。经诉前程序督促履职42件,行政机关采纳28件。对仍不履行职责、公共利益继续遭到侵害的提起公益诉讼1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截至目前已开庭3件,人民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查丹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