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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钱财为他人违规经营提供帮助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7-06 15:49:39


合肥市城管局原副局长陈海斌涉贿受审

本网讯 维护一方治安的管理者头衔并没有让其自律,反而与辖区的娱乐场所、商业企业等负责人往来频繁。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处级)陈海斌,因涉嫌受贿罪,7月5日在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陈海斌曾任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 2013年任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2015年10月至案发,任合肥市城管局副局长。

据指控,2009年至2016年,陈海斌利用职务便利,为杭州华杭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至尊银座娱乐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共计人民币256.6118万元。

其中,2014年至2016年,陈海斌利用其担任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之便,接受华杭公司总经理方凌云(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合肥市推广适用其开发的电子芯片印章系统提供帮助,先后6次在其办公室收受方凌云给予的现金以及邮政储蓄银行卡,共计63.6118万元。

2016年10月,陈海斌因害怕被其他案件牵连查处,将其收受方凌云的银行卡退还。当日,方凌云按照陈海斌的要求从该银行卡上提现筹款10万元交给陈海斌,陈海斌将该款用于退还他人。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就是因为陈海斌作用,方凌云的公司垄断了合肥的印章市场。”对此,陈海斌辩称,方凌云的公司是中标企业,自己的作用是不能让方凌云的公司垄断印章市场的。

另据指控,2010年至2014年,陈海斌利用其担任瑶海分局政委、局长、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之便,接受合肥至尊银座娱乐有限公司股东叶和平(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其公司违规经营提供帮助,先后7次在其办公室收受叶和平给予的现金共计50万元。

对此,辩护人指出,陈海斌与至尊银座的涉黄活动没有关系,没有提供保护,而且对至尊银座进行了涉黄查处。

2009年至2014年,陈海斌接受安徽习徽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国昌(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其公司违规经营提供帮助,先后14次收受孟国昌给予的现金共计46万元。

2016年,陈海斌利用担任合肥市城管局副局长职务之便,接受合肥伟玉渣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某某的请托,为其公司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给予关照,收受李某某给予的现金5万元。

总共7笔受贿指控中,陈海斌大部分都承认,称受贿的钱一部分买了基金,一部分照顾父母,曾为患癌症的亲属看病花去几十万。对于其中4笔指控,陈海斌承认收了钱,但是属于朋友间正常交往,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帮送钱的人办过事,不应认定为受贿。

公诉机关认为,陈海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56.6118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陈述时,陈海斌流下了眼泪,表示会积极主动退回赃款。父母年事已高,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让自己早日尽孝。
(岳园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