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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民营医院设置升格敛财 省卫计委医政处原副处长阮浩当庭认罪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7-13 14:50:49


本网讯 不辩解,全认罪。 7月1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内,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原副处长(正处级)阮浩因涉嫌受贿罪,公开受审。面对受贿527万元人民币、 2万美元的指控,他表示自己认罪认罚。

在公诉机关的指控中,记者注意到, 2009年至2015年,阮浩在担任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期间疯狂敛财,全省的民营医院频频向其抛出“橄榄枝”。

在15笔受贿犯罪指控中, 2013年至2015年,阮浩在办公室先后7次收受合肥博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共计175万元,为淮北友好妇产医院等7家医院的设置或升格等审批事项提供帮助。

2013年至2015年,阮浩在办公室先后6次收受安徽学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共计110万元,为宿州百佳妇产医院等6家医院的设置或升格等审批事项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4年,阮浩在多处先后3次收受合肥丹凤朝阳妇产医院法定代表人柯某、总经理苏某人民币10万元、美元2万元,为该医院的升格或增设科室等审批事项提供帮助。

除了在办公室、酒店收钱外,阮浩还给自己找了个可靠的“中介”。 2009年至2013年,阮浩在办公室先后4次收受合肥金谷医院院长吴某11万元并通过常维霞(另案处理)索取25万元,为该医院设立分院、年检以及升格等审批事项提供帮助。 2009年,阮浩通过常维霞先后向吴某索取38万元,为安徽省东方糖尿病医院的设置审批事项提供帮助。据统计,阮浩在3笔受贿犯罪中共计索贿83万元。

在我省医疗反腐中,因为其中一行贿人的案发,阮浩的受贿问题被牵出。

公诉机关认为,阮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他人527万元人民币, 2万美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阮浩表示,自己认罪,不做过多辩解,已经在庭前退赃300多万元,希望得到法庭从轻处罚。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