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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货款微信赌博 宿松一商贸公司业务员被判刑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7-14 14:53:14



本网讯 为维持赌博开销,宿松县一男子利用职务之便,打起了侵占公司货款的歪主意,短短8个月,共侵占货款13万余元。 7月6日,该男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宿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11月,宿松县人黄某应聘到该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4月至12月期间,黄某利用担任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取客户的结算货款不上交公司,或冒充客户签名做假账单到公司提酒再变卖,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至案发,共侵占公司财物共计133300元。宿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开展侦查,查明黄某侵占公司的货款均用于微信“抢红包”赌博活动。今年1月,潜逃到外地的黄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宿松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职务侵占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利用身为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客户缴纳货款及公司货物共折合人民币133300元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黄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孙春旺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