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万某是一家宾馆员工,主要工作是在宾馆门外接待客人,指挥车辆停放。一天,万某因顶着烈日站立时间过长,忽然晕倒。经医院诊断,万某为重度中暑,住院治疗。万某家人要求宾馆支付住院费,老板认为,中暑不能算工伤,住院治疗费应当自理。请问工作期间中暑算工伤吗?
读者:刘尹源
刘尹源读者:宾馆应当承担万某的住院治疗费并作出工伤赔偿。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规定,中暑属于职业病之一。《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据此,万某在露天工作期间中暑,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万某若要享受工伤待遇,需先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只有在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才能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直接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