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法院
唐杰、合肥思行合一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曙光集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唐杰、合肥思行合一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东华汽车附件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霍山县龙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91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无锡市东华汽车附件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霍山县龙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9660元、违约金(以9966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计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霍山县龙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翥: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汉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朱翥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原告合肥汉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请:一、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汽车垫款人民币119200元,违约金40925.33元(违约金以垫付总金额每月2%的计算方法计算,自2015年12月25日暂计算至2017年5月23日,之后继续按此计算办法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合计160125.33元;二、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追偿款项而发生的律师费60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合肥民兴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卫小龙、卫兵、卫功明、安徽省明鑫装饰窗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志明、朱曼玲、连婕、葛珊珊:本院受理(2017)皖0123民初2362号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西县人民法院
程必军、倪良芝、张纯: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23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届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西县人民法院
汪发彪、汪业存、王修慧:本院受理(2017)皖0123民初2363号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西县人民法院
张德跃、窦丽侠、陈明瑞:本院受理安徽山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一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克飞、高志飞:本院受理姚本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0月19日9时在本院一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成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德华:本院受理原告包锡军诉被告安徽成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德华民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杜金贵: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04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许丽平: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04民初1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左申生、郑瑞:本院受理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4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刘勇、童传兰、刘银盘:本院受理原告安徽中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代为其垫付的银行按揭款本金126950.8元,担保管理费149061.4元,合计276012.2元(其中担保管理费149061.4元是按日万分之六的标准以尚欠本金为基数,分段计算至2016年3月1日,之后的担保管理费自2016年3月2日以126950.8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的标准顺延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童传兰承担共同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刘银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姚宝军、赵雪娜、姚培:原告安徽中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姚宝军、超雪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安徽中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欠款3483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8350.4元(违约金分段暂计算至2016年12月13日,之后的违约金以34836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4日按日万分之六的标准顺延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姚培对本判决第一项中被告姚宝军、赵雪娜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安徽中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8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180元,由被告姚宝军、赵雪娜、姚培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2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娄飞、娄云云、刘书平、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原告合肥瑶海区宏旭钢模租赁站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一、原告合肥瑶海区宏旭钢模租赁站与被告娄飞2013年1月9日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解除;二、被告娄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合肥瑶海区宏旭钢模租赁站扣件95860只(十字扣件76600只、接头扣件13200只、万向扣件6060只)。如被告娄飞无法归还上述扣件应作价赔偿,赔偿标准为十字扣件每只4.28元、接头扣件每只4.6元、万向扣件每只4.5元;三、被告娄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瑶海区宏旭钢模租赁站租金人民币563771.84元(租金暂计算至2017年6月14日,后期租金应以欠付租赁扣件数量95860只为基数,按每只每日租金0.004元为标准计算至实际返还租赁扣件之日止。如娄飞2017年6月14日后返还了部分租赁扣件,则返还之日后的租金应以实际欠付租赁扣件数量为基数,按每只每日租金0.004元为标准自返还次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租赁扣件之日止);四、被告娄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合肥瑶海区宏旭钢模租赁站违约金42424.81元(暂计算至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14日后的违约金应以实际欠付租金为基数,自2017年6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五、驳回原告合肥瑶海区宏旭钢模租赁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3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10830元,由被告娄飞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皖0102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陈鑫、胡一览、张小龙、张大任、戴思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陈鑫、胡一览、张小龙、张大任、戴思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本公告期届满之日起日内,自动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0103民初4560号、6143号、613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金绪军、曹庆明、郁抒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金绪军、曹庆明、郁抒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本公告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庐民二初字第01237号民事判决书、(2016)皖0103民初454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张瞿、朱晓慧、黄河、计秀凤、陆玲、王峰、王自虎、吴翠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张瞿、朱晓慧、黄河、计秀凤、陆玲、王峰、王自虎、吴翠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本公告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皖0103民初3344号、667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郑圣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皖0191民初29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李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郑圣凤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郑圣凤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原告郑圣凤负担1167元,被告李伟负担3433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李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合肥庐阳区拂霞房屋信息咨询服务部:本委受理陶如诉你单位提成、押金等劳动争议一案已依法裁决。因电话联系你单位多次未领取,经本委由寄案件退回,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23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庐劳仲裁字[2017]13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公 告
王建国:我委受理阜阳市易景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授权委托书、仲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第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委所在地开庭审理(遇法定假日顺延)。
阜阳仲裁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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