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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跨省杀人 法官细解个中恩怨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7-18 16:27:32


“被告人颜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月29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里,法官梅林敲响法槌,结束了几家的愁和怨,更让一桩因精神病杀人引发的信访案彻底化解。面对表示不上诉的被告人、送来锦旗的被害人家属,梅林清晰地记得这个疙瘩在年初时似乎还是无解。

今年1月,梅林接受院领导指派,主审一起故意杀人案。作为亳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梅林审判经验丰富,但是这起案件难题却不在法律,而在“人情”。

案件被告人颜某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间歇性发作精神病。去年4月8日,颜某精神失常,怀疑别人要加害于他,于是手持螺丝刀,从河南省鹿邑县沿311国道一路捅刺至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造成四人死亡。行凶后,颜某又劫取两辆汽车逃跑,并捅伤了一名驾驶员。

接连命案,不仅在豫皖两省交界处掀起了波澜,更让多个家庭横跨两省产生仇怨。

案件在侦查、起诉期间,被害人亲属曾多次到河南省、安徽省有关单位上访,要求严惩凶手,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1月3日,亳州市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亳州中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多达20人,均要求判处被告人颜某死刑立即执行,提出赔偿共计410万元的诉讼请求。

接受案件后,梅林迅速梳理,发现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颜某的家人一直不露面,对于赔偿没有任何积极态度,另一方面,受害人多数都是家庭困难,遭此祸事,迫切想讨个说法。但是颜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受害人亲属的赔偿要求存在太大差距。

梅林考虑到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均为河南籍,来往不便,且经济困难,便联系亳州市法援中心为其指派4名援助律师帮助诉讼。这让多数受害人家属暂时放下了怨气。

考虑被告人颜某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以及可能产生的判决结果,梅林打算从附带民事赔偿先入手,将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之间的“疙瘩”先解开。

一开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态度很坚决,不同意赔偿问题调解,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的亲属也在外地打工,多次通知后才到法院,也未提出任何赔偿方案,调解陷入僵局。合议庭一边请求亳州市政法委启动重大案件跨省联动机制,协调河南当地党委、政府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的思想工作,一边函请检察机关补查被告人及其监护人的财产情况。结果,侦查机关回复,被告人及监护人无产权登记。

梅林决定亲自去一趟河南。梅林和同事赶到颜某的老家,发现属于当地的开发区,房产已被征收,于是到当地开发区管委会调查。经查,颜某已分得一套回迁房,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事不宜迟,法院很快将其104平方米的房产予以保全,并送达了查封裁定。当得知查封到颜某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态度终于有所缓解,颜某的家人居然也主动找法院要求调解。

最初,颜某的家人提出赔偿被害方每家4万元、伤者2万元的调解方案,没有得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同意。梅林就多次找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沟通,挨个释法明理,逐个说明被告人的财产情况及案件可能的判决结果。经过至少三轮的“谈判”,颜某的家人和被害人亲属才最终达成共识,被害人每家获得赔偿5万元。

面对这个调解结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跟梅林坦言,并不满意赔偿数额,但法官的努力和尽心让他们很感动,更理解,所以愿意领取赔偿款,也会接受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

考虑到被害人亲属实际存在的困难,梅林又积极联系鹿邑县政法委对这些受害的家庭实施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列为低保贫困户进行救助,又引导他们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争取救助资金。

7月4日,离判决已经过去几天,受害人的亲属派代表,从河南赶赴亳州,联名给梅林和亳州中院送来了锦旗。
本网记者 唐欢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