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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少女被拐卖多个“婆家” 临泉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7-21 16:34:34


临泉讯 “是她自愿的,这算拐卖吗?你们凭什么抓我! ”当临泉公安民警将在逃人员王某某带上警车的时候,他还在执迷不悟地为自己的拐卖行为辩解。 7月19日,临泉县公安局通报,王某某涉嫌拐卖流浪少女被抓获归案。

2015年6月,王某某、李某、刘某某3人在阜南县段郢乡一个饭店吃饭时,遇到了精神有些异常的女孩小丽(化名)。小丽穿着邋遢,傻笑着向正在吃饭的王某某等人讨要食物。王某某打趣地说:“可愿意跟我走呀!天天都有好吃的! ”14岁的小丽边吃边回答:“好呀,好呀,有好吃的就行! ”王某某等人向饭店老板打听小丽的情况,老板也不知道小丽姓甚名谁,也不知道她来自哪里。

听说小丽是流浪女,王某某、李某、刘某某3人动起了歪主意。简单吃完饭,李某、刘某某利用女性的身份,和小丽套起了近乎,要给小丽介绍婆家,让小丽过上有吃有喝的“好生活”。小丽不住地点头,表示愿意跟3个“好心人”走。

王某某感叹,一顿饭居然吃出个“发财”的门路。就这样,王某某3人将小丽带上了车,辗转400多公里来到了江苏省邳州市新河镇。两年来,小丽被王某某3人介绍给多人做“媳妇”,但由于小丽身体原因,经常被“婆家”“退回”。 2017年6月,经人介绍,刘某某将小丽交给了一名急着“娶媳妇”的村民。不过,刘某某以抚养费为名收了对方3万余元。

6月下旬,江苏警方获得王某某、李某、刘某某拐卖妇女儿童的线索,立案侦查。 6月底,李某被抓获,江苏警方将王某某、刘某某上网追逃。 7月4日,临泉县公安局吕寨派出所民警在进行重点人员日常管控时,发现在逃人员王某某正在家中,便立即行动将其抓捕归案。而在逃人员刘某某也在近日被成功抓获。

目前,王某某、李某、刘某某3人已被江苏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