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盐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不仅直接食用工业盐会引发中毒,食用工业盐腌制的食品也会引发中毒。歙县两名商贩为了获得高额利润,竟味心将工业盐充当正规碘盐销售给周边村民腌制干笋。
近日,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被告人赵某甲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赵某乙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赵某甲、赵某乙系一对父子,个体工商户。去年3月16日至18日,赵某甲为谋取高额利润,单独或伙同赵某乙从休宁县张某(另案处理)处以50元每袋(50公斤)的价格购得工业盐94袋,以此盐充当正规食用盐,运往歙县绍濂乡古祝村、地岭村、长陔乡南源村以每袋80元、1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农户加工笋干。其中,去年3月18日下午,赵某甲和赵某乙两人前往张某处购得20袋工业盐,运往绍濂乡进行销售时,在王村至街口公路八村路段被歙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案发后,歙县公安局对两人销售的94袋工业盐及赃款2400元进行了扣押,经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扣押的工业盐进行鉴定,其碘酸钾均不符合GB5461-2000标准的要求,属不合格食盐。 ·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