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讯 自今年5月1日起,芜湖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配件冒充合格配件、虚假标注、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三无产品等商品质量问题;冒充注册商标、擅自宣传“驰名商标”、傍名牌、虚假宣传以及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
为提升整治效果,芜湖市工商局消保局持续加强对各县区的督促力度,6月中旬以来,已先后对镜湖区和弋江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比较集中的区域开展了实地检查,发现部分经营户仍然存在擅自宣传“中国驰名商标”,未亮照经营,头盔、车垫、太阳帽等配件无厂名、厂址、合格证,宣传专利未注明专利号等问题。该局将发现的问题逐一抄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依法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黄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