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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顾客脸部涂抹辣椒膏 省城步行街一家美容店老板员工齐受审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7-26 14:45:51


本网讯 7月18日,合肥市步行街一家美容店老板和员工,因为涉嫌诈骗罪,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受审。

据指控, 2015年8月,被告人梅霞、陈强(绰号“毛哥”,在逃)夫妇与陈峰(在逃)共同出资成立“合肥娇曼美容店”,租赁合肥市庐阳区绿都商城D区三楼一门面,以“凤羚靓肤”名义对外经营。该美容店聘请多名导购人员在步行街散发传单,以免费赠送护肤品的名义引诱顾客进店,交由店内聘请的“美容师”。美容师谎称免费为顾客进行皮肤检测,在顾客脸部涂抹面膜膏,用按摩仪摩擦脸部,利用按摩仪与面膜膏发生反应产生的黑色物质,向顾客谎称其面部毛孔堵塞,毒素较多,劝说顾客进行皮肤清理。

只要顾客稍有犹豫,答应进行皮肤清理,美容店就会在皮肤清理过程中,劝说顾客在店内进行所谓消费补水护理。如果顾客拒绝,美容师就趁顾客不备,在其脸部涂抹事先准备好的辣椒膏,造成顾客脸部红肿疼痛,再向顾客谎称其脸部缺水严重,欺骗顾客以高昂的价格消费店内的廉价补水产品,以此方式非法获利。

在美容店经营期间,被告人赵廷、刘媛、汤欣先后在店内工作。其中赵廷资格最老,2015年8月即在该美容店工作,主要负责散发传单以及在网上采购护肤品。刘媛于2015年9月起在店内担任美容师,具体实施欺骗消费者的诈骗行为,同时兼职店内收银员。去年4月,汤欣经人介绍至该美容店担任美容师,后升至经理,负责配合美容师欺骗顾客消费补水产品。去年12月,因媒体曝光,陈峰退出,陈强、梅霞夫妇继续美容店的经营,并将美容店改名为“姿曼美容店”。

去年12月25日下午两点左右,被害人丁某被“姿曼美容店”的一名导购人员以免费赠送洗面奶的名义带至店内,后美容师刘媛、经理汤欣相互配合,采取上述方式骗取丁某在店内消费补水面膜16980元。

庭审中,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以上均为化名)
(王鹏 汪倩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