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法院改革案款管理模式破解执行难
本网讯 7月21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张某从巢湖市人民法院“一人一案一账号”系统领取了申请执行款5万余元。这是巢湖法院“一人一案一账号”系统运行以来第一起通过该系统领取执行款的案件。
7月3日,巢湖法院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率先研发以“一人一案一账号”为核心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正式上线投入使用,成为我省首家使用该系统的法院。
据了解,法院此举意在提高执行透明度。因为在传统法院执行案件处理过程中往往存在未明款项多、应收未收款项多、应退未退款项多,法官“以案找钱”,财务“以钱找案”,当事人缴款难等问题。
“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是依托银行账户托管业务系统,在法院代管主账号下为新立的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一个专属虚拟子账号。执行立案时,法院即通过立案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被执行人该唯一子账号,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执行员扣划、变现时,只需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子账号,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智能化处理,即可实现案款、案号、当事人的一一对应,申请人还能通过手机收到执行款到账的短信提示,使当事人第一时间查询到执行案款的动态,便于执行人员快速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里。
执行案款统一管理项目,可以实现法院执行案款的实时监管,避免廉政风险。通过巢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约调度,能够高效解决串案案件的案款分配问题。同时,通过“一人一案一账号”的管理方案,可以有效解决执行业务部门在案款收取时的不明款项问题,进一步实现法院执行系统、案款系统同银行系统的对接,极大提高法院财务、执行法官的工作效率。
巢湖法院院长凌岩告诉记者:“创新性地实行执行案件‘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模式,是巢湖法院探索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难的新手段,有效解决了执行案款的管理难题,实现了对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为执行规范化、阳光化建设,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又扫除了一道藩篱。”
(沐敬华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