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3年前,齐某的父亲与他的两个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加油站,一年前齐父去世,齐某是唯一的继承人,由于无暇顾及经营,就想把父亲的股份转让出去,但两名合伙人不同意。请问齐某是否可以转让父亲的股份?
读者:王帮民
王帮民读者:合伙企业法第51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齐某若想转让股份,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